香港岭南大学的刘光临教授曾提出一个观点:“窃以为宋代的会子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货币,而是某种具有流通性质的政府债券。会子由盐钞、交子发展而来,本身价格可以浮动,政府没有强制取消其它货币,而是以其财政收入为担保,并且许诺二至三年后兑现(南宋政府也几次以金钱或实物来回收会子),而实际上通过兑换而换界,就是发行新会子,以债滚债,成为中长期债券。”从货币视角论述南宋会子的论文可谓汗牛充栋,刘光临教授却将会子理解成政府债券,堪称独树一帜,至少对我而言特别有启发性。
会子
由于刘光临是在一篇批评宋史学者包伟民之大著《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的论文中提出上述观点的,所以包伟民又撰文反驳了刘光临的这一立论:“刘君谓南宋大量发行的会子等纸钞,本非货币,而是‘某种具有流通性质的政府债券’,而且南宋会子的换界类同于债券兑换,从而‘成为中长期债券’。据本人极浅近的经济学知识,所谓政府债券,理应具备有偿性与自愿性的特征,还应规定明确的偿还本息期限。这是常识,不需要引经据典。只是,未知南宋士庶‘自愿’地拥有会子这种‘中长期债券’后,假如他们万幸,不会因为通货膨胀、会价下跌而有所损失的话,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向政府兑换本息?而它的利率是多少?以上这些,都是本人今后极愿向刘君请教的。”
会子是不是可以看作政府债券,这当然是一个见仁见智、无需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不过,包伟民教授对政府债券的限定——“所谓政府债券,理应具备有偿性与自愿性的特征,还应规定明确的偿还本息期限”——却不能成立。理由有三:1、政府债券未必是自愿认购的,如12世纪威尼斯的“爱国公债”便是强制性的;2、政府债券也未必有息,因为有一类公债便叫做无息公债;3、政府债券也未必到期偿付,因为还有一类永续债。因此,南宋士庶是不是自愿持有会子、能不能自由兑换本息,其实并不是判断会子有无政府债券性质的准则。
公债的本质是政府“寅花卯钱”,梁启超比较过公债与税赋的差异:“租税直接以赋之于现在,而公债则间接以赋之于将来。”这段话对公债的解释才是精准的。国家发行公债,通常也是以未来税收为担保。本文也将从这个角度理解会子是否具有政府债券的属性。
南宋会子之法是参照北宋交子之法而建立起来的,所以我们先追本溯源,看看北宋的交子是怎么一回事。
交子最早出现在宋初四川益州,现在许多人都称四川交子是世界第一张纸币,这当然没有错,不过我们要注意,交子一开始并不是纸币,而是一种类似银行本票的证券。原来宋代的四川为铁钱区,法定货币是铁钱,铁钱太笨重,一贯钱六七斤重,且购买力极低,“街市买卖,至三五贯文即难以携持”,对大宗交易与长途贸易更是特别不友好。为克服铁钱行用不便的问题,北宋初,益州市场中便有交子流通,市民获得交子的方式是在商家开设的交子铺存入铁钱,换取等额的交子,交子铺承诺凭交子可随时兑现铁钱,用我们熟悉的术语来说,就是“见票即付”。不过每次兑现,交子铺要收取3%的手续费。交子轻便,且“见票即付”,因此便代替铁钱成了商品交易的支付手段。这是益州交子的私营阶段。
私交子尚不能说是货币,而更像是银行本票。交子铺与交子持有人的关系其实就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我们可以将这理解为持票人将钱借给了交子铺,而交子铺出具的交子便是债券。交子商也确实通过发行交子,筹借到大量的现钱,他们将这些钱投资于商业,“广置邸店、屋宇、园田、宝货”。到了天禧末(1020年代),益州发生交子挤兑问题,当市民持交子前来兑现时,交子铺因现金流不足,干脆“关闭门户不出”,导致市民“聚众争闹”。经益州官方介入调停,交子铺答应承兑交子,但“每一贯多只得七八百”,一贯交子最多只能兑现七八百文铁钱。
益州官府遂决定取缔交子铺。但停止使用交子后,交易不便的问题又出现了,“市肆经营买卖寥索”。因此,益州政府向朝廷打报告,奏请成立官营交子务,发行官交子。天圣元年(1023)十一月,朝廷批准益州置交子务;次年二月,交子务开始发行官交子。益州交子进入官营阶段。
官交子最初的发行模式跟私交子是一样的:市民到交子务存入铁钱,交子务则给予等额的交子,只不过私交子的票面金额是临时手写的,官交子的面值则是固定的、印刷的,面额从1贯至10贯(后来又改为1贯与500文两种面值)。交子务承诺本期交子流通至天圣三年二月,期满即凭票按面值兑现铁钱,不过需扣除3%的手续费。这个时候的官交子,性质如同期票,到期兑付现金。
天圣三年(1025)二月,第一期(宋人称为第一界)官交子界满,交子务开始收兑旧交子,同时发行新交子。由于绝大多数的交子持有者并不会将旧交子兑换成现钱(毕竟铁钱行用不便),而是选择换成新交子,所以,天圣三年交子务只用36万贯现钱便足以兑付第一界交子,同时以新换旧发行了1256340贯的第二界交子。自此,官交子确立了界分制度,每界交子发行1256340贯,流通期限为2年,期满即兑现铁钱或者兑换新交子。为此,交子务储备了36万贯现钱,作为兑付交子的准备金,宋人称之为“交子本钱”。
从熙宁五年(1072)起,益州交子又实行两界并行之制,变相增加了交子的发行量,即每4年有两界交子在流通,流通量为250万余贯。不过益州商业发达,市场完全可以容纳250万余贯交子的流通量。
那么我们简单计算一下便知道,益州交子务只需要常备36万贯本钱,即可以通过循环发行交子吸纳250万余贯现钱,扣除了本钱,积剩210万余贯,相当于通过发债实现融资210万余贯钱。这笔钱当然不可能深藏于交子务的钱库之中,必定变成了益州政府的财政收入。仁宗朝大臣文彦博说:“益州交子务所用交子,岁获公利甚厚,复又民间要藉使用,盖比之铁钱便于赍持转易。”交子便于民间行用自不待言,“岁获公利甚厚”又是何意?当指官交子给益州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益。其时交子尚未两界并行,已是“公利甚厚”,两界并行后,“公利”又增加一倍以上。
而且,交子务只在交子换界时才需要支兑现钱,这就意味着平日用不着动用36万贯交子本钱,因此益州政府又将这笔本钱借给酒务,“借而复还,缺而复取,乃为旋转”。这样的资本运营让人赞叹。
官交子具有固定的面值;且获得了法偿地位,即在交子流通区内,民间商品交易可以用交子结算,人们也可以用交子缴纳田赋、商税,承包坊场河渡;北宋后期,宋政府还通过财政发行的方式投放交子,比如在政府购买中用交子偿付,以交子充青苗钱放贷的本钱。这使得官交子越来越像货币。人们说交子是世界第一张纸币,便是指官交子。
但是,官交子是分界发行的,原则上界满即可凭票兑现铁钱或兑换新交子,益州政府若不按期兑界,则会被视为政府失信。这是货币不曾有的特征。庆历年间,宋夏交战,西北沿边急需大量军用物资,而朝廷一下子掏不出那么多现钱,便先后两次拨给秦州60万贯交子,用来偿付客商入纳粮草的价钱,相当于付给客商一纸期票,让他们到期至益州交子务兑取现钱。但宋政府并未为这60万贯交子准备本钱,“只是虚行刷印”,益州太守文彦博忧心忡忡:“深虑将来一二年间,界分欲满,客人(即客商)将交子赴官,却无钱给还,有误请领,便至坏却交子之法,公私受弊。”他奏请朝廷:请令益州路辖下诸州县,每月从诸般课利钱中划出三五万贯钱,拨充益州交子务本钱,如此,待客商的交子到期,交子务才有足够的本钱兑付。这件事也说明,一界交子到期,持票人便可至交子务兑换现钱。
交子
如果交子持有人出于某种原因,急需现钱,但手里的交子又尚未到期,是否可以兑换成现钱呢?南宋时,许多城市都有汇兑会子的民营店铺,叫“兑便铺”,我们相信益州民间肯定也有类似的汇兑交子的交易场所。元祐初,苏辙提到:“旧日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贯有卖一贯一百者,近岁止卖九百以上。”看来民间交易市场的交子汇兑,汇率是随着市场之供需而变动的,有时一贯交子可兑1100文钱,有时却只能兑900文。
交子到期,可按面值兑现;到期之前,也可按市价在民间交易,这与期票何异?而所谓期票,实际上就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到期兑现的债务证书。换言之,我们当然可以将官交子看作是交子务发行的政府债券。熙宁年间,宋夏又发生军事冲突,陕西转运司患钱不足,便奏请在陕西以交子收尽现钱:“限以半岁,令民尽纳铜铁钱于官,而易以交子,候三五岁,边事既息,复还民钱。”其实就是以交子为债券,在陕西强制性发行“爱国公债”,公债期限为3-5年,期满兑付现钱。
综上,与其说交子是货币,不如说是一种具有货币功能的期票,或者干脆说,是政府债券。至少在北宋人看来,发行交子必须准备本钱,以便持票人兑现:“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纸,飞钱致远,然不积钱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有本钱足恃,法乃可行,如多出空券,是罔民也”。飞钱,乃是宋人对期票、汇票的叫法;罔民,指借钱不还,欺骗百姓。显然,北宋人是将交子视为期票、债券的。
不过随着交子的货币化,后来交子的换界,通常不再兑现缗钱,而是兑换成新一界交子,政府只在出现严重的流动性过剩时,才会用现钱、金银、茶盐钞引等回笼交子,宋人称之为“称提”。
交子成为货币的最大风险,是政府会“无锚印钞”,超发钞票,结果导致北宋末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交易市场中一贯交子只能兑换二三百文钱。宋王朝只好于大观元年(1107)宣布将交子改为钱引,“钱引”二字强调的是可兑换性,就如茶引可兑换茶叶,盐引可兑换食盐,钱引理论上也可以兑换现钱。我们也可以将钱引理解为见票即付的本票,或者到期即付的期票。显然,宋政府希望通过强调可兑换性来为钱引的信用背书,但空口承诺是没有用的,钱引继续贬值,直至大观末、政和初(1110年代),政府停止滥发钱引,每界限额发行125万贯,两界并行,并以50万缗铁钱作为“称提”的本钱,这才慢慢重建了钱引的信用。
南宋会子的演变轨迹,与益州交子相似。会子在宋朝语境中的含义,便是指领钱的凭证,前面我们提到的韶州炉户兑取货款的照帖,就叫做“铅锡会子”。北宋末南宋初,杭州市井间也有一种叫“便钱会子”的票证在流通,人们在寄附铺存入铜钱,即可兑换成等额的便钱会子使用。便钱会子比铜钱轻便,容易携带,商人经常将它带出杭州城,作为长途交易的支付手段,所以才有“便钱”之称,如同汇票。可以说,最早的益州私交子类似于银行本票,最早的杭州私会子则类似于汇票。由于人们需要先存钱于寄附铺,才能换取便钱会子,也不妨说便钱会子是寄附铺商人给持票人开具的债务证书。
绍兴三十年(1160),临安政府接管了便钱会子的发行权,开始印造会子于杭州城内外流转;次年二月,户部正式设立行在会子务,隶属于榷货务都茶场,作为官会子的发行机构,会子发行范围也扩大到东南诸路。官交子草创之初,经画相关法度的官员是主政临安府、户部的钱端礼——真不愧姓钱。
钱端礼采取了两种方式发行东南会子:
1、汇兑投放:在市肆要闹处分设五个交易所,收兑会子,鼓励商民前来用现钱兑取会子,任便行使。会子轻便,又有印刷的固定面额,分为1贯、2贯、3贯三等(之后面值数经调整,最终确定为1贯、500文、300文,200文四等),与笨重的铜钱相比,非常方便在大宗交易与长途贸易中行使,因此颇受商民欢迎,“几月易钱数百万”。
2、财政投放:“其合发官钱,并许兑会子”,政府要支付的薪俸、赏赐、籴本,均按一定比例将一部分现钱折换成会子,比如百官的俸禄60%折银、40%折成会子;士兵的薪水50%折银,20%折成会子,30%发放现钱;政府向商人购买粮草时,支付给商人的货款也品搭若干比例的会子。
从绍兴三十一年至乾道三年(1161-1167),这六年间,宋政府一共往市场投放了1560余万贯官会子。最早的官会子尚未确立兑换的界分,不过我们相信,会子务必定承诺:会子持有人可凭票兑现与票面等值的铜钱或者金银、钞引,因为按宋人陈宓的记述,宋政府首次发行的一贯文会子票面上注明有“就某处兑换,收工墨直二十文”文字,即提示持票人可以在什么地方兑现铜钱,兑换时要扣除2%的手续费。另一个件事也说明会子是可以兑现的:乾道三年,流通市场中的会子曾一度壅滞,商贾便趁机低价收购,然后“辐辏行在”,聚于会子务,要求兑取现钱,以致会子务“拥并喧哄”。
一些学者认为“会子一开始就是不可兑换的、由国家信用支持的纸币”,显然并不准确。还是刘光临先生的判断更符合史实:东南会子“是某种具有流通性质的政府债券”。南宋初财政严重亏空,税赋与专卖收入已不足以维持政府购买、官俸发放、兵廪支给等方面的开支,宋政府需要通过发行会子吸纳民间的现钱,折抵一部分官钱支出,以弥补财政收入之不足。按宋孝宗的设想,等三五年后,国家财政稍为宽裕,即以现钱、金银收尽会子,并撤销会子务,销毁会子钞版,不再印造会子。这其实就是发行公债的思路。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正面回答包伟民教授的质问:如果会子是政府债券,那南宋士庶是否自愿持有会子,并且可以自由地向政府兑换本息?首先当然得承认,南宋会子是没有利息的,不但没有利息,兑现时还会被扣掉2%的手续费。但商民不管是向会子务纳钱认购会子,还是在贩卖粮食给政府时接受会子支付,大体上都是基于自愿,为什么商人愿意这么做?因为会子可流通、可兑现,又比铜钱轻便得多,适用于长途贸易与大宗交易,这些功能可以抵偿利息。至于商人在会价低落时以低价大量收购会子,更是出于赚取汇率差价的投机,如果商人不能自由地向政府兑现会子的面值,则市场中不可能产生这样的投机行为。
从乾道二年(1166)起,宋政府着手回购会子,回购的经费主要来自宋政府封桩储备的会子本钱、临时从国库与内藏库拨出的金银与现钱、榷货务发售的空名度牒、茶盐钞引等有价证券。至次年,之前投放入市场的1560万贯会子已回购1000万余贯,只余519万贯散在民间,尚未收回。孝宗的计划是务要收尽全部流通的会子——这也说明孝宗明确知道发行会子是发债,是财政困难时期筹借资金的无奈之举。
但宋政府对会子的回购却造成了市场的流动性紧缩,以至有市民向孝宗上书,“以造券不多为苦”,士兵领薪时也要求增加会子的比例。于是户部又奏请再印造会子500万贯。孝宗也改变了主意,决定保留会子。
于是乾道四年(1168),宋政府开始发行新的官会子,并以新会子、榷货务茶盐钞引兑换旧会子,同时仿益州交子之法,设立东南会子的界分:每界会子发行量以1000万贯为额,流通期限为三年,期满兑换新会子或现钱、金银、茶盐钞引。这样的东南会子,性质还是与公债券接近。宋政府将会子务划隶于榷货务都茶场,用意亦即以榷货务每年1000万贯的茶盐钞引收入,来担保作为公债券的会子的信用。
只是在实际的流通过程中,会子被当成货币行用,“公私买卖支给,无往而不用,且自一贯造至二百(指会子有固定面值,自1贯至200文),则是明以之代见钱矣”。货币化给会子带来了贬值的风险。试想,一纸钞票,“无铜炭之费,无鼔铸之劳,一夫日造数十百纸,鬼神莫得窥焉”,却可“转手相付”,当钱使用,这对政府来说,可谓是巨大的诱惑,你叫它如何克制住印钞之心?事实上,孝宗朝之后,南宋政府对会子的发行已经很难保持克制,每当与敌国发生战争、急切要为战争筹资之际,往往只能滥印会子;而会子滥发,势必导致通货膨胀;每当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又不得不在换界时拿出艰难贮积下来的财政储备回笼会子;等财政快被掏空,又开始新一轮的滥发会子。如此往复,构成了惊心动魄的南宋财政变动图景,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体现了有多类证券支撑的宋朝财政的韧性。宋朝之亡,实亡于军事失败,非亡于财政崩溃。
晚明的财政则缺乏这样的韧性,仅仅辽饷的筹集就搞得明政府焦头烂额、民间怨声载道,等到明末天灾、民变爆发,朝廷已没有财力赈灾、平息叛乱,最终亡于李自成。晚清政府面临的内忧外患(太平军叛乱、八国联军入侵)远比晚清严重,但清政府通过征收厘金、发行国债重建了财政的韧性,倒是度过了难关,并有财力投资于洋务、实业。刘光临认为,“鸦片战争后面对西方列强的挑战,晚清政府有所谓变法自强政策的推行,当时官绅都认为这是向西方学习,却没有认识到宋朝比西方更早走上财政国家道路。不管是李鸿章还是张之洞,他们并不知道就军事—财政关联而言,晚清改革是重回宋朝立国模式”。
(本文摘自吴钩著《唐宋之变:中国现代化的历史渊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
来源: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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