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父母2019年做了公证遗嘱,说去世后房子归自己,可2023年父母都健在时,就把房子过户给了自己,现在哥哥还想着争房子,这样的情况哥哥能要到吗?其实答案很明确,哥哥根本无法要到。父母生前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只要是在健在时完成房产过户,就属于有效的生前赠与,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女儿名下,成为女儿的个人财产。哪怕之前有公证遗嘱,生前的处分行为也优先于遗嘱,因为遗嘱是去世后才生效,而生前过户已经让财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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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继承纠纷很常见,比如沪上有对兄妹因为父母房产争了十年,哥哥手持公证遗嘱,但妹妹提供了12年的居家照护视频,法院最终打破公证遗嘱优先的惯例,判妹妹多分65%的份额;还有仪征的葛女士,哥哥伪造公证书独吞父母房产,最终被住建局认定公证书系伪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些案例都说明,继承房产不仅要看遗嘱,还要看生前处分、实质贡献和证据合法性,而生前过户是最直接的处分方式,只要手续合法,其他人根本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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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生前赠与并办理过户登记的,受赠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其他人无权主张。哪怕哥哥以任何理由闹,都没有法律依据。当然,如果父母过户时存在认知问题,比如立遗嘱前认知不足,或者受胁迫,哥哥可能会质疑,但朋友的情况是父母都健在时主动过户,只要没有这些问题,过户就是有效的。另外,要是有兄弟姐妹争夺,关键还是看证据,比如过户的手续是否齐全、父母的意愿是否真实,这些都能作为防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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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常见的认知误区要避开,比如认为公证遗嘱不可逆,2025年起重大赡养贡献能突破公证遗嘱;比如认为给生活费就是赡养,月付2万但从不探望的会被判少分40%。但回到朋友的情况,核心是生前过户,这已经让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了根本变化,哥哥没有任何理由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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