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村主任,他明知野生香樟树是国家明令保护的珍稀植物,更清楚未办理采伐许可手续擅自砍伐属于违法行为。
但他却依旧铤而走险,公然砍伐122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香樟树。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面对这一判决,他竟直呼“冤枉”,执意上诉请求缓刑……
01
利欲熏心:曾任村主任,公然采伐保护树木
63岁的胡某国,家住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曾担任当地村委会主任,如今则是重庆宝某园艺场的合伙人。
或许是多年积累的人脉与身份带来的侥幸心理,让他敢于触碰法律的红线。
2016年3月,胡某国突然萌生了收购数百棵野生香樟树的念头,随后他第一时间联系到郭某某,委托其帮忙寻找树源。
郭某某又辗转联系上谭某,三人就此形成了一条“寻树-购树-伐树”的链条。
同年5月18日,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任何采伐、移植许可的情况下,胡某国通过谭某与金果园达成购销协议,爽快支付定金后,便着手筹备采伐事宜。
在郭某某、谭某的协助下,胡某国私自组织工人,先后在三个地点疯狂采伐野生香樟树:
金果园内采伐21株,重庆市缙云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黛湖保护站5号班组国有林内采伐29株,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澄江保护站4号班组国有林内采伐72株,累计采伐数量高达122株。
据悉,胡某国采伐这些香樟树的初衷是为了移植培育,案发时,这122株香樟树仅完成了截冠和断根处理,尚未正式移栽到位,便被依法查处。
02
法网恢恢:鉴定实锤,获刑2年罚3万
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2017年9月6日,胡某国被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仅仅6天后,他被取保候审。
2018年3月16日,因其涉案情节严重,被依法执行逮捕。
经专业林业部门鉴定,胡某国采伐的122株树木均为野生香樟树,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伐林木的活立木蓄积量共计14.994立方米,已构成严重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情形。
随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胡某国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胡某国的行为已明确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案件情节,其具有自首和犯罪未遂的量刑情节,因此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3月28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仁国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0元。
03
上诉驳回:百般辩解无用,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一审判决作出后,胡某国始终不服,认为自己“冤枉”,随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仅辩称自己无罪,即便有罪,也应当适用缓刑
为此他提出了四点辩解理由:
其一,他声称自己并非本案的行为主体,其相关行为系代表林雅公司实施,与个人无关;
其二,他辩解自己是被郭某某、谭某二人欺骗和利用,自身并无犯罪意图,也与二人没有共同犯意;
其三,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采伐”,而是“移栽”,且移栽工作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同时自己的行为并未对香樟树造成不利后果,反而能让树木生长得更为茂密;
其四,他以自己年高多病、曾担任村主任期间一贯表现良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贡献为由,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恶性,参与本案只是因为受人诱骗。
针对胡某国的上诉理由,二审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明确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2018年7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4
科普延伸:四大名木之首的樟树
樟树,隶属于樟科樟属多年生常绿大乔木,更是中国“樟、梓、楠、椆”四大名木之首,同时也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核心建群种与代表性乡土树种。
因其生态、观赏与文化价值兼具,被多个城市列为市树(如杭州、长沙、南昌等)。
樟树长势挺拔,最高可达30米,树冠呈宽阔的广卵形,枝叶常年繁茂翠绿,树形优美规整,是优良的绿化观赏树种。
其树皮呈黄褐色,表面布满不规则的纵向裂纹,随着树龄逐年增长,树皮会愈发粗糙厚重,仿佛镌刻着岁月的痕迹。
叶片为卵状椭圆形,叶面光滑有光泽,呈深绿色或黄绿色,叶背则为浅绿色或灰绿色,用手轻轻揉碎后,会散发出浓郁的樟脑香气,这也是樟树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其树干、枝叶、果实中均含有樟脑和樟油,具有驱虫、防腐、杀菌的功效,是传统的天然香料和药用原料。
樟树在南方民间有着深厚的底蕴,被当地百姓尊为“神树”“风水树”,自古就有“无村不樟,无樟不村”的说法,常被种植在村口、宗祠、庭院之中,象征着吉祥、长寿、庇佑与平安。
民间相传,樟树是五显财神的化身,种植樟树能为家人带来财运和福气。
在一些地区,还有着独特的民俗:新生儿出生后,家人会将其脐带埋在樟树下,寓意孩子能像樟树一样坚韧挺拔、茁壮成长。
每逢端午节,人们还会采摘樟树的枝叶,与艾草、菖蒲一同悬挂在门前,借助其香气驱散蚊虫、祈求家人平安健康。
参考文章
[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诉胡仁国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关于审理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3]《中国植物志·樟科樟属》,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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