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投入200亿,但只收回1000万,那一定会被秋后算账。
去年,韩国国会分配给三项特检(内乱案、金建希案和蔡上等兵案)的总预算为209.47亿韩元。
其中,金建希案从一开始就被认为规模空前。鉴于其调查范围之广,涉及16个不同的对象,调查团队超过200人,其中包括40名外派检察官,调查期为180天,且最终三次延期。
相比之下,此前被称为“巨型”的“崔顺实丑闻调查”也仅持续了90天,动用了122名调查人员。
然而投入了如此之多的人力物力,调查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性成果,反而加剧了政治争议。
1月28日,金建希在首次庭审中仅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监禁。法院认定她操纵股票和明泰均丑闻的罪名不成立,仅部分认定她收受统一教会贿赂。
与特别检察官要求的15年刑期相比,这一刑期可谓轻描淡写,1281.5万韩元的罚款更像是个笑话。
一审判决后,金建希律师团队的腰杆子也终于硬了起来。
他们开始反击“特别检察官”,认为特检是时候为其非法调查承担责任了。
特别检察官是指在现有检察机关难以公正调查或起诉的情况下,将调查与起诉权交由特别检察官行使的一种制度。
在韩国,针对总统亲信或检察官涉案、或引发国民高度关注的重大事件,只要国会立法通过即可启动特检程序。
金建希团队质疑的是特别检察官的水平、公正性和道德性、乃至存在的意义。
他们认为许多外部人员加入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专业水平往往相对较低,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非怀有‘做正确的事’的使命感,而是认为这只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一种手段。他们实际的工作投入程度令人质疑。
特检的公正性无法保证的例子是杨平郡一名官员的死亡,该死者留下遗书,声称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员曾试图诱导或胁迫他参与调查。
在统一教会的调查中,尽管特别检察官约谈了关键人物并发现了执政党政客受贿的证据,但却未能立即展开调查或通知相关部门。该案直到外部指控曝光后才姗姗来迟地移交给警方。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质疑特检制度被滥用,成为共同民主党打击政敌的工具。
因为在美国,只有极端情况下才会设立特别检察官。
而德国、英国等国家也认为,维护司法体系本身的信任和稳定对民主至关重要。
如果公众将特别检察官视为唯一合法的调查机构,那么对官方调查机构的信任将会受到损害。
一审判决后,金建希律师团队成员甚至指出,“这一判决清楚地表明了政治干预调查的后果”。
对于在德意志汽车公司操纵股价以及接受明泰均免费民意调查的指控,律师团队表示,“考虑到证据和法律原则,这些结果完全在意料之中”。
对于请求量刑与实际判决之间的差异,金建希律师团队则表示,“请求量刑本身出于政治目的而被过度夸大。考虑到贿赂罪的判决偏高,我们将全面审查此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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