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昌吉日报)

为深入挖掘昌吉州文化内涵

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

和时代气息的文化创意产品

用于“请进来”“走出去”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宣传展示昌吉良好的形象

现面向全社会

开展“丝路庭州·创意昌吉”

文创产品设计征集活动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月2日至4月20日

评审时间:4月21日至5月10日

结果公布:5月25日前

征集要求

面向全社会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组织、个人文化创意爱好者(涵盖官方媒体、文创企业、设计机构、艺术院校师生、非遗传承人及广大创意设计爱好者等)公开征集。

1.突出昌吉元素:作品需深度融合昌吉州的历史文化传承、自然与生态意象、产业与物产特色、城市与人文精神等核心文化符号。

2.注重创意设计:作品应具备鲜明的创新性和艺术感染力,避免同质化与简单符号堆砌。鼓励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审美、实用功能与情感体验相结合,设计出既有辨识度又具亲和力的文创产品。

3.实用与市场潜力:作品需考虑实际使用场景,兼具美观性与功能性,符合现代生活需求与消费趋势,易于生产加工和推广传播,具备较好的市场转化前景。

4.版权清晰:作品必须是原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使用、宣传等权利。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每个作品或每组/套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及证书;

二等奖:3个,每个作品或每组/套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税)及证书;

三等奖:8个,每个作品或每组/套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含税)及证书;

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注:1.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若为设计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2.奖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3.若作品整体质量未达相应奖项标准,主办方有权减少甚至取消该奖项的获奖名额,最终名额可少于初始设定。)

评审与版权

评审标准:文化内涵与创意设计(50%)、实用性与市场性(30%)、可生产性(20%)。

版权声明: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如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投稿者自负,并取消活动资格及奖项。如作品涉及非遗图案等特殊元素,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如作品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须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获奖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自动转让至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所有。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有权对入选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确保作品更能突显昌吉特色,作者应尊重修改意见。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并有权进行批量生产及应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无需再向原创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未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优先协商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转让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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