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广州、汕头、梅州、清远等地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内容涵盖停车场管理、电动自行车治理、河道采砂管理及专利保护等多个方面,与城市运行、民生服务和企业发展息息相关。
住宅停车场收费应与业主协商
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难”问题与其规范管理成为焦点。新修订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时,经营者必须按照政府公布的议价规则,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针对不明码标价等问题,条例规定公共、专用和临时停车场经营者需在投入经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入口显著位置公告收费标准、车位数量等信息。采用计算机计费管理的停车场应当将泊位信息、收费标准等实时上传到全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市民查询。此外,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需按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非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者将面临处罚。
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也备受关注。《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乘人员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载人方面,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身高1.2米以下儿童应使用固定安全座椅,驾驶租赁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条例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安全出口、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此外,特区对租赁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调控和分区管理,经营者应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并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引导规范停放。
广州建立专利快速预审机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广州市专利保护和促进规定》推出多项便利措施。规定明确,广州将建立专利快速预审机制,为相关产业提供专利申请和确权的快速审查通道。针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沉睡专利”——即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成果,专利部门应当将其及时纳入公开实施建议清单并定期推送。在维权方面,专利部门对满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等的行政裁决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并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裁决。
在生态保护领域,《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强化对河道采砂的精细化、全过程监管。条例明确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由有许可权的水行政部门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决定。河道采砂实行现场驻点管理制度和监理制度,采砂量需由现场驻点代表、采砂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采砂人代表三方共同现场计量。条例还要求,采砂活动结束后,采砂人须按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为护航地方特色经济,《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明确,英德红茶实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等品牌保护机制,并规定包装销售或网售都需在显著位置明示英德红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
南方日报记者 吴静涵 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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