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出生的秦国杰,曾是山西临汾教育医疗领域的“青年才俊”。20岁踏入职场,32岁便出任临汾地区卫校附属医院代院长,34岁正式担任院长,晋升速度远超同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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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春节,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秦国杰,收下了人生第一笔贿赂。当时医院正筹备新建住院楼,这一本该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的民生工程,成了他权力变现的“试验田”。一家建筑公司老板通过关系找到他,希望拿下该项目,秦国杰表面要求走正规招标程序,暗地里却与对方达成默契,安排多家企业虚假应标“陪跑”,上演了一出“明招暗定”的戏码。工程敲定后,该老板分三次将120万元现金送到秦国杰家中,而这笔钱,成为他日后持续24年贪腐之路的“启动资金”。

这场权钱交易直接导致工程质量严重缩水。住院楼建成仅数年,墙体便出现多条裂缝,排水系统形同虚设,每逢雨天病房就漏水渗水,患者怨声载道。

2000年后,秦国杰的仕途跨界延伸至教育领域,先后担任临汾地区卫校副校长、校长,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筹建组组长、党委书记,最终于2012年出任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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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任职期间,秦国杰将教师职称评定这一学术评价体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场”。一名教师为评副教授职称,深知没有他的点头“一票否决”,即便教学能力再强、科研成果再多也无济于事,于是凑齐25万元现金送到其家中。秦国杰收下钱后,不仅在评审会上公开为该教师站台,还违规为其增补“科研成果”加分,硬生生将多名更具实力的竞争对手挤下马。

其弟弟秦某原本无任何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却在秦国杰的庇护下,长期垄断临汾卫校附属医院的医疗耗材供应。据调查,多年来秦某的耗材交易金额高达1200万元,获利比例竟达45%,远超市场正常利润水平。这些溢价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患者身上,加重了群众的就医负担,而秦国杰则从弟弟的非法获利中分得巨额“红利”。

在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任职期间,秦国杰的贪腐触角进一步延伸到联合办学、物资采购等领域。2012年,一家缺乏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想与学院合作开办护理专业,秦国杰不顾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直接开口索要“合作费”300万元,自己从中截留180万元。此外,学校采购的办公用品、教材教辅、学生校服等物资,他都指定由关系户供应,从中收取回扣;甚至连公款结算都成了敛财手段,供应商想要及时拿到货款,必须先向他“打点”。

党的十八大后,全国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升级,他深知自己的贪腐行为早已埋下隐患,开始四处“公关”,试图蒙混过关。

他首先找到曾经向自己行贿的建筑公司老板,威逼利诱对方删除账本中的行贿记录,并强迫其签订一份虚假借款协议,将120万元贿赂款伪造成“个人借款”,企图以此逃避查处。同时,他担心银行存款过于显眼,将部分赃款兑换成黄金,偷偷藏在老家的地窖里,自以为隐蔽安全,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外,他还违规设立“小金库”,将部分公款转移至私人账户,用于日常挥霍和利益输送,进一步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然而,所有的伪装都只是自欺欺人。长期以来,秦国杰在干部提拔、职工录用中搞“一言堂”,亲属违规入职、关系户空降等问题早已引发广泛不满;他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频繁插手干预,相关举报从未中断。2019年11月28日,山西省纪委监委正式发布通报,秦国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秦国杰涉嫌受贿案经山西省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查实,1994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他利用担任医院院长、卫校校长、学院院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联合办学、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58.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2020年12月31日,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槌落下,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副厅级)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违法所得658.2万元被全部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