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小学班级家委会因“收1500元请人打扫教室”引发争议。图/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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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小学班级家委会因“收1500元请人打扫教室”引发争议。图/IC photo

近日,重庆一学生家长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称,綦江区实验小学收取18.95元课本费,还有班级收取1500元清洁费。这引发了舆论关注。

据报道,涉事学校对此回应称,18.95元实为代收15元作业本费与3.95元英语阅读资料费;1500元清洁费系二年级(3班)家长自发委托家委会聘请校外清洁工产生,学校未设此收费项目。

校方的回应,明确了责任主体。班级收取清洁费虽属家委会行为,但校方并不能就此推卸责任。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是学校的“必修课”,家长出钱请清洁工代替孩子劳动,从教育角度也是错误的,学校、班主任应该明确制止家长及家委会的错误做法,而非纵容。

理清家委会职责边界,必须理清学校事务与家校协同事务,教学事务与非教学事务。学校事务、教学事务应由学校负责;家校协同事务与非教学事务,也要明确家委会的运作规范。

但现实中的家委会,并没有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而被质疑是学校违规乱收费的“工具”“帮凶”,即学校不便出面操作的收费,以家委会名义进行。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接受全体家长监督。家委会也需明确,其职责是监督学校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的合理性、合规性,而不是出面“代替”学校收费,更不能打着学校旗号违规收费。

回到家长出钱请清洁工打扫卫生上,学校要求学生打扫教室卫生,属于劳动教育范畴,本应由学生自己完成,以此培养其劳动意识和习惯。

为解决劳动教育被弱化、边缘化的问题,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我国已经将劳动课列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让学生完成力所能及的校园劳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教学活动,这是不能由家长或者其他人替代完成的。

但现实中有的家长却“心疼”孩子,担心孩子参加劳动、打扫卫生会影响学习,不但不让孩子在家里做家务,有的家长甚至在孩子值日时,主动到学校帮孩子打扫卫生。此次,家长花钱给班级雇清洁工,可谓类似做法的极致表现。

清洁工进出校园、教室,学校和该班班主任老师不可能不知情。知情而不制止,甚至还默许、纵容,就是教育的失职。这不仅对本班级学生是错误的教育,也会影响到其他班级。

也有家长质疑学校给孩子布置的劳动任务,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范围。解决这一问题,也不是家长请清洁工,而是向学校反映,推进学校优化劳动教育活动设计。这才是家校协同育人正确的打开方式。

撰稿 / 刘辰(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