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霍城营业所特大抢劫杀人案
侦破纪实
1983年4月2日,甘肃山丹县发生一起震惊当地的特大恶性案件,县农业银行霍城营业所内,两名年轻女性惨遭杀害,保险柜内五万余元公款被洗劫一空。这起发生在偏远公社的抢劫杀人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山丹县公安干警以现场痕迹为线索、以调查走访为抓手,快速锁定嫌疑人、千里追凶擒犯,在短短数十小时内全案告破,用扎实的侦查与铁证还原了一桩熟人合谋的血腥罪行。
霍城营业所坐落于霍城公社,距离山丹县城47公里,地处偏远,夜间安保条件相对简陋。营业所院内东西两侧为办公室与宿舍,案发当晚均无人居住,南侧是对外办理业务的营业室,而凶案的核心现场,就位于营业室西侧的套间——这里是出纳员范春萍与营业员易小娣的宿舍。4月2日,山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当即成立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三个专项小组,同步开展勘查与摸排工作,为案件侦破抢占先机。
现场勘验与法医检验的结果,勾勒出案发时的惨烈景象与关键线索。两名年轻女性不幸殒命,22岁的营业所出纳范春萍、21岁的陪同住宿社员高兰玉,均无被奸污迹象,死因为机械性窒息。高兰玉倒在易小娣的床上,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布满溢血点,口鼻出血、舌尖外露,颈部留有清晰扼痕,是被人扼颈窒息身亡;范春萍横躺在地面,口中被塞入毛巾封堵,颈部既有扼痕又缠绕细麻绳,右侧额头有三处皮下出血与钝器挫裂伤,指甲缝里残留着不明异物,显然经历过激烈的反抗搏斗,最终被扼、勒叠加钝器击打后窒息死亡。法医结合尸体特征,精准推断出两人的死亡时间为4月2日凌晨2时左右。
除了尸体痕迹,现场的财物与物证线索直指抢劫杀人的作案动机。宿舍东北角的保险柜被人用钥匙正常打开,柜面留有湿抹布擦拭的痕迹,明显是案犯刻意销毁指纹、伪装现场;柜内共计5.2379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在1983年,这笔钱款属于数额巨大的公款,是案犯的核心作案目标。地面遗留的两半块砖头中,一块沾有大量血迹,被确定为作案钝器;西侧墙面的两处点状血迹、易小娣床上的十余根毛发,均成为后续锁定嫌疑人的关键生物物证。综合现场无暴力撬锁、精准进入住宿套间、熟知保险柜位置与开启方式等特征,警方初步判定,此案为两人及以上的团伙作案,案犯必定熟悉营业所内部环境、人员作息与财务流程,属于典型的知情熟人作案。
侦查方向明确后,调查访问小组围绕营业所周边、内部关联人员展开细致摸排,一名女性嫌疑人很快进入警方视线——霍城供销社营业员熊蓓。22岁的熊蓓常年在营业所吃饭、留宿,对范春萍等人的生活规律、保险柜的使用方法了如指掌,营业所将现金存入保险柜的关键环节,她恰好在场;她个人经济收支紧张,此前还有偷盗劣迹,具备明确的侵财动机。更可疑的是,熊蓓与两名死者关系十分亲密,案发前一晚还专程到宿舍为二人烫发,直至深夜才离开,具体离去时间无人能证;案发之后,面对身边好友惨死的惨剧,熊蓓却神色如常、毫无悲戚,表现得极度反常,与常人反应截然不同。
顺着熊蓓的社会关系深挖,她的未婚夫马燕民浮出水面,行迹疑点重重。26岁的马燕民是山丹县陶瓷厂工人,曾因偷盗被审查,近期经济拮据、四处流窜,有明显的作案前科与动机。有群众反映,案发当天上午,马燕民骑自行车从霍城方向返回县城,自行车衣架上捎带一只红色提包,行色匆匆十分可疑;当日中午,马燕民又由山丹水泥厂工人张建祖送上502次列车,前往兰州。而马燕民的好友尹小龙的交代,直接将案件推向真相:案发当日清晨6点多,马燕民找到他,称自己"闯下大祸了",不仅展示了带有血迹的衣物,还拿出几捆现金让他使用,叮嘱"不用就烧掉",并许诺从兰州回来后再给他五千元。尹小龙交出的现金捆扎纸带,清晰印有"霍城"二字,正是霍城营业所被劫现金的专用纸带,铁证之下,马燕民的抢劫杀人罪行已然板上钉钉。
案情明晰后,甘肃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抓捕行动,一场跨区域的追凶随即展开。3日凌晨,疾驰的502次列车上,熟睡中的马燕民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没有丝毫反抗余地。到案后,马燕民如实供述了合谋作案、分赃逃窜的全部事实,警方根据其口供,迅速前往山丹县磷肥厂工人房兴虎家中,搜出被藏匿的五万余元赃款,被抢劫的公款悉数追回,无一损失。
随着马燕民落网,同案的熊蓓也彻底突破心理防线,交代了与未婚夫合谋作案的全部细节,涉案的窝赃犯、包庇犯也相继被抓捕归案。所有案犯的供述,与现场勘验、法医检验的结果完全吻合,形成了闭环的证据链。后续的物证鉴定更是为案件钉上了最后一颗铁证:易小娣床上提取的十余根毛发,经血型鉴定分为A型、O型、AB型,其中A型与两名死者血型一致,O型对应熊蓓,AB型则与马燕民完全匹配;从范春萍指甲缝中提取的异物,化验结果为人皮组织,血型同为AB型,与马燕民手、脸上的新鲜抓痕相互印证,证实这是案发时范春萍反抗搏斗时,从马燕民身上抓下的皮肤组织。
从案发报案到抓获主犯,不过短短一天时间,从锁定线索到全案告破、赃款悉数追回,山丹公安以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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