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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4期刊发福建省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训志署名文章《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谱写法治“福地”新篇章》,现予以全文转载。

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谱写法治“福地”新篇章

福建省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朱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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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福州连江奇达村海上日出 视觉中国供图

1990年4月,习近平同志调任福州市委书记,随后在这里工作了整整六年。这六年里,他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思考、探索和实践,不仅推动福州依法治市实践及其成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其所形成的系统性法治理念及其成功实践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站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回望,福州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这片法治“福地”开启新篇章。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记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打好良法善治的法治底色

以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各部门各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福州市始终将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将其切实落实到管方向、管原则、管政策、管干部等工作各环节,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推动福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任务落实,落实落细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专项督察等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

以科学立法推动改革发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福州工作期间,如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是习近平同志一直思考的重要问题。他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和发展实际相结合,以改革精神解决立法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善于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做法,用法规形式确定下来,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他强调,要把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摆在首位,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更好地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在习近平同志的领导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了一批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先行逐渐内化成为福州推进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质,也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提供了宝贵的立法精神财富。福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基本原则,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立法协商机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1项,市政府制定、修改规章7部,率先出台《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制定、修订市委规范性文件100余件,审查报送市委备案的法规文件超1300件。

以制约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他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早在1992年,习近平同志到福州中院现场办公时就提出要求,“要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把法院建成最廉洁、最公正、最文明、最讲理的地方”。政法机关作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更是责无旁贷。福州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将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作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聚焦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性问题,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诉讼环节,常态化、针对性开展案件评查,集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以传承弘扬“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为统领,秉持法治是最优治理模式的理念,提亮护航发展的法治成色

以法护企,持续释放发展动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科学谋划,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即“3820”战略工程)。他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敏锐察觉到法治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强调“大力营造一个法制化、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投资软环境”。长期以来,福州深入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执法司法服务和法治要素保障,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率先出台《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重点举措》等文件,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用法治手段稳预期、促公平、增信心。

靠前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的感受最直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近年来,福州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建设201个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充分吸收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下沉到企业园区、综治中心等一线,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权威、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提升行动,构建海丝法务智库,汇聚600余家机构力量,推动涉外涉台争端解决和法务科技创新,全力服务保障“海丝”核心区建设;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实施意见,设立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组建惠企安商法律服务专业化队伍,为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创新建立“执破直通”“预重整”“重整式破产清算”等机制,五年来,累计盘活资产242.05亿元,化解金融债务97.68亿元,妥善安置职工5306人,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多元解纷,助推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高度,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法治特点。福州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填补真空、加强链接”的作用,在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建成率均达100%,首创矛盾纠纷“四步十调”工作法,配套搭建“榕易调”信息平台,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3万件,健全“亲清榕城1188”护企安商、“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等机制,有效统筹政法干警、人民调解、社会组织等资源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持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以“三个如何”为牵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葆为民谋幸福的法治初心

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是衡量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1993年8月,习近平同志指出,对待接访中已经决定的事情要落地反馈,不打折扣,取信于民;接访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我们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发现当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他同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基层中去,到群众中去,当马路巡使,体察民情、掌握民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民办实事、好事。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军门社区时,提出了“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的重要命题。多年来,福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推进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平安建设专项行动,依法快办“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涉民生案件,违法犯罪警情和刑事警情大幅下降,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平安建设综合绩效连续15年保持全省优秀行列。

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在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将以“一个窗口、一个图章”为表征的政府效能建设体系化,倡导“一栋楼办公”,开全国集中审批之先河。如今,群众办事实现了从“挨个部门找”到“只找一个窗”,再到“一趟不用跑”的转变。福州数字政务改革驶入快车道,通过数字赋能,将传统“一栋楼办公”转化为“数字一栋楼”,让老百姓办事可以“一码通办”,政务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超过80%,平均办理环节降低至2.52个,政务服务“好差评”整体满意率达99.99%。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直以来,福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智慧型、阳光型、服务型、高效型法治政府建设,聚焦依法行政,深化法院和政府联席会议机制,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1572名法律顾问、901名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福州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福州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之一,更有条件、更有责任、更有感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站在新起点上,福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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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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