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经可以申领这项消费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以抵扣800元。(此前报道:)
本次补贴的对象为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含相应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外埠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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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券按照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4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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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流程为个人申请,可由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等)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
能力评估方面。2026年1月1日前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且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的,以及正在享受失能护理补贴400元、600元档的残疾老年人可不重新评估。2026年1月1日后申请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应通过“民政通”申请失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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