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韩亚聪
“没零钱”“找不开”“只能刷手机”……在生活中,可能不少人会遇到这种情况:兜里揣着现金,却屡屡碰壁,花不出去。
2月1日,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正式生效。明确要求经营主体在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场景中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零钱。这是对数字化浪潮中“现金歧视”的及时纠偏,是对公众支付选择权和社会公平的坚定守护,更是对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有力维护。
不可否认,移动支付极大提升了交易效率,便利了大众生活。然而,便利的背面,却悄然滋生了“数字鸿沟”。在某些商家眼中,现金成了“麻烦”的代名词——找零麻烦、存钱麻烦、担心假币。于是,一句轻飘飘的“不收现金”,便“一刀切”地将老年人、残障人士、以及习惯使用现金的群体拒之门外。这种看似微小的拒绝,实则是对法定货币地位的伤害,是以牺牲部分群体的便利为代价的。
已有经营主体为这种任性付出了代价。不久前,央行公布整治拒收现金行动案例:一家停车场运营公司因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缴纳停车费而被处以2万元罚款;一家金融保险机构因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办理投保业务被处以4万元罚款。这些案例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拒绝现金,不再是简单的“服务态度问题”,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是要真金白银地付出法律代价的。
过去,面对“找不开”“没零钱”的搪塞,消费者往往因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只能无奈退让。而新规的施行,将这种“无奈”进一步转化为权益维护的底气。公众可以根据新规,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让每一句“不收现金”都受到严正纠处。
一笔现金的流通,不仅关乎交易,更关乎公平。当“扫码支付”成为肌肉记忆,“现金支付”同样需要被温柔以待、依法保障。唯有如此,才能让法定货币不因支付方式的迭代打折扣,公众支付选择权不因技术进步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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