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夜,北风像无数把钝刀子刮着窗棂,发出呜呜的咽泣声。子时已过,刘府的深宅大院里死寂一片,只有东厢房里还透着一点昏黄如豆的烛光。
十七岁的阿笙缩在被子里,却不是为了睡觉。她浑身赤裸,蜷缩成一只煮熟的大虾形状,紧紧地贴在床榻的尾部。她的任务不是侍寝,而是当一件器物——一件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暖脚婢”。
当那双如同在冰窖里浸过千年的脚,毫无预兆地伸进被窝,死死抵在她柔软温热的小腹上时,阿笙本能地痉挛了一下。
“躲什么?贱骨头。”
头顶传来一声苍老而阴鸷的冷哼,紧接着,那双冰脚不仅没有移开,反而更加用力地在她肚皮上碾了碾,仿佛要将那刺骨的寒意硬生生地楔进她的五脏六腑。阿笙死死咬住嘴唇,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更不敢再有半分退缩。她知道,若是再动一下,等待她的就不仅仅是寒冷,而是带刺的藤条。
她是刘员外的“暖脚婢”。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能进豪门大户当贴身丫鬟,哪怕是暖脚,也总比在田里刨食强,至少有瓦遮头,有衣蔽体。可只有阿笙知道,一旦沦为暖脚婢,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没有尊严、没有知觉、甚至连生死都由不得自己的“物件”。这其中的苦楚,足以将一个人的灵魂凌迟处死。
故事要从三年前那个同样大雪纷飞的日子说起。
那年关中大旱,接着又是大寒。阿笙的爹娘看着家里最后一把米吃完,目光在三个孩子身上转了又转,最终停在了阿笙身上。她长得清秀,皮肤比乡下丫头白净些,牙人说,这样的丫头能卖个好价钱。
“阿笙啊,去了大户人家,就有肉吃了。”娘哭着把她推给了牙婆。
阿笙不怪爹娘,为了弟弟能活命,她必须走。牙婆把她领到了刘府,刘府是当地的首富,据说刘员外年过六旬,体弱多病,常年患有“寒症”,每逢秋冬便手脚冰凉,药石无灵。大夫出了个方子,说“人气最养人”,需寻气血旺盛的二八少女,每夜以身躯暖其足,吸纳寒气,方能延年益寿。
阿笙就是那味“药”。
刚进府时,阿笙还天真地以为这活儿轻松。不用像粗使丫头那样大冬天洗衣服洗到手生冻疮,也不用像烧火丫头那样被烟熏火燎。她只需要晚上睡觉时帮老爷暖暖脚。然而,第一天晚上,她就明白了什么叫人间炼狱。
刘员外的寒症极重,那双脚就像两块永远捂不热的铁石。阿笙必须在老爷上床前半个时辰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体温把被褥焐热。等老爷上床后,她必须褪去衣衫,将那双冰脚紧紧抱在怀里,贴在胸口、小腹这些最热乎的地方。
寒气入体,那是针扎一样的疼。起初是冷,接着是麻,最后是钻心的痛。
阿笙记得第一个晚上,她冷得浑身发抖,牙齿咯咯作响。刘员外被吵醒了,大发雷霆,一脚将她踹下床:“哆嗦什么!扰了老爷清梦!”
那晚,阿笙跪在冰凉的青砖地上,只穿着单衣,冻了整整一个时辰。那是管家李嬷嬷教她的规矩:“做暖脚婢的,身子要热,心要静。你哆嗦,就是心不静,就是没把老爷伺候好。”
从那以后,阿笙学会了忍。哪怕那双脚像冰锥一样刺在肚子上,导致她月事来时疼得死去活来,她也不敢哼一声。她学会了把自己当成一个死物,一个只有温度没有痛觉的火炉。
但身体的痛苦只是其一,更可怕的是精神上的折磨与羞辱。
在刘府,暖脚婢的地位极其尴尬。她们既不是明媒正娶的妻妾,也不是有名分的通房丫头,甚至连普通婢女都不如。在主子眼里,她们是工具;在下人眼里,她们是靠出卖色相却又得不到名分的“贱蹄子”。
阿笙住的地方是柴房旁边的一间耳房,阴暗潮湿。白天,她还要做些精细的针线活,因为李嬷嬷说,只有这样才能养出静气,晚上身上才不会有那股子燥意。
阿笙有个“姐妹”,叫小莲,比她早来一年。小莲刚来时也是水灵灵的,可如今脸色蜡黄,总是咳嗽。
“阿笙,你知道咱们这种人的下场吗?”
那是阿笙进府第二年的秋天,小莲一边咳血,一边惨笑着问她。
阿笙摇摇头,手里紧紧攥着刚绣好的荷包。
“寒气入骨,绝了子嗣。等老爷哪天没了,或者嫌咱们身子不热了,咱们就是药渣。”小莲指了指院墙外的那棵枯死的老槐树,“就像那树皮,干了,就剥下来烧火。”
没过多久,小莲就不见了。听说是病得太重,被府里扔到了乱葬岗,连张草席都没有。那天晚上,阿笙暖脚时显得格外卖力,她怕自己如果不热了,也会像小莲一样消失。
日子就这样在煎熬中一天天过去,阿笙以为自己会像那些前辈一样,在无声无息中耗尽生命。直到那个转折点的到来。
那是刘员外六十五岁大寿的前夕。为了讨个彩头,府里上下张灯结彩。刘员外心情不错,多喝了几杯鹿血酒,说是要补气。
那天夜里,刘员外身上的燥热无处宣泄,那双原本冰冷的脚变得滚烫。但他并没有因此放过阿笙,反而变本加厉。他的情绪变得极其暴躁,嫌阿笙身子太“凉”,不能帮他降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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