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日讯,近日,吉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决定书显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存在核查验证程序不规范、法律意见书不规范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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