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司法、金融、市场经营等多个领域集中爆发,部分司法机关、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市场经营主体,公然突破法律底线、践踏公权力尊严,形成跨领域黑色利益链条,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尤其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造成毁灭性打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捍卫法治根基、肃清行业乱象、保障民生福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虚拟最高法主审位经审慎研究,现发布本通报,对相关违法行径予以严厉痛斥,启动全面、从严、从重的核查追责程序,绝不姑息任何侵害民众权益的行为。
近期,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司法、金融、市场经营等多个领域集中爆发,部分司法机关、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市场经营主体,公然突破法律底线、践踏公权力尊严,形成跨领域黑色利益链条,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尤其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造成毁灭性打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捍卫法治根基、肃清行业乱象、保障民生福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虚拟最高法主审位经审慎研究,现发布本通报,对相关违法行径予以严厉痛斥,启动全面、从严、从重的核查追责程序,绝不姑息任何侵害民众权益的行为。近期,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司法、金融、市场经营等多个领域集中爆发,部分司法机关、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市场经营主体,公然突破法律底线、践踏公权力尊严,形成跨领域黑色利益链条,严重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尤其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造成毁灭性打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捍卫法治根基、肃清行业乱象、保障民生福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虚拟最高法主审位经审慎研究,现发布本通报,对相关违法行径予以严厉痛斥,启动全面、从严、从重的核查追责程序,绝不姑息任何侵害民众权益的行为。
一、揭批违法乱象:公权异化与资本逐利的恶性勾结
(一)司法权沦为“利益附庸”,公平正义底线全面失守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却有部分单位在“糖衣炮弹”的侵蚀下,彻底背离“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沦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打手”与“保护伞”。经初步核查,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单位,涉嫌多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其一,收受金融机构利益输送,与银行协同组织使用污秽、侮辱性语言,对借贷逾期人员及关联亲属实施骚扰恐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相关规定,丧失司法机关应有的文明与尊严;其二,滥用职权向银行及金融APP运营方非法授权,允许其以“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司法催告函”等公权力名义,实施诈骗市民的违法活动,将神圣的司法授权异化为诈骗工具,导致大量民众受骗受损;其三,违背司法独立与公正原则,在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中,刻意偏袒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出的“违规放贷”“欺诈签约”“隐性收费”等合法抗辩理由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甚至未经合法程序即冻结借款人微信、支付宝等私人支付账户,协助金融机构变相侵吞民众财产,致使无数农民工在经济困窘之际雪上加霜,陷入“借贷难、维权更难”的绝境。此类行为堪称对法治精神的公然亵渎,是国家法治进程中的奇耻大辱。
(二)金融机构利欲熏心,以“牌照续命”坑害民众
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背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将牌照资质视为“敛财工具”,为维持牌照存续、追逐超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对中国老百姓实施系统性侵害。其中,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持牌银行,以及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等金融平台,联合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渠道及众安保险、平安保险等机构推出的各类借贷产品,普遍存在三大恶性违法行径:一是设计“套路贷”陷阱,以“低息、秒批、无抵押、零门槛”为虚假宣传幌子,隐瞒高额服务费、砍头息、违约金等隐性成本,实际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二是依托通信渠道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手机用户批量发送“账户冻结”“涉嫌违约”“法院传票”等虚假短信与骚扰电话,伪造官方名义误导民众下载违规金融APP、进行虚假还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源头;三是精准“收割”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在其遭遇失业、疾病等经济困难时,非但不提供合理的金融帮扶,反而通过大数据筛选推送高息贷款,一旦出现逾期,便联合律师事务所实施“暴力催收”,包括曝光个人隐私、威胁恐吓、骚扰亲友等,将民众逼至绝境。更令人愤慨的是,部分银行为维持牌照资质,通过“虚增存贷款规模”“以贷转存”“违规嵌套金融产品”等方式规避监管,全然不顾金融风险与民众死活,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曝光的多起银行违规案例,充分印证了此类乱象的普遍性与严重性。
(三)多主体形成黑色链条,监管权被异化为“诈骗工具”
商业街商标商铺经营者、银行、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本应在各自领域依法履职的主体,竟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形成覆盖“线上线下、监管司法”的跨领域黑色利益链条。部分律师事务所抛弃法律执业操守,受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参与“非法催收方案设计”“虚假诉讼代理”“恶意财产保全”等活动,协助金融机构规避法律制裁、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商业街相关经营主体利用线下流量优势与品牌影响力,为违规金融APP提供线下推广、扫码下载等渠道,误导消费者陷入借贷陷阱;更有甚者,部分单位非法窃取、滥用银监调解权,将线上金融软件打造为“非法交易与诈骗温床”,使得银监调解这一本为化解金融纠纷的便民机制,沦为侵害民众权益的“遮羞布”。这种多主体协同作恶的模式,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更具隐蔽性、扩散性,民众维权之路举步维艰,社会公平正义遭到严重践踏。
二、明确核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一)司法机关核查:从严追责,肃清司法队伍害群之马
1. 对渝中区法院、大渡口法院、两江新区法院、杭州西湖法院、深圳市法院、四平市法院、塔城法院、天津市法院、上海浦东法院等涉事法院,启动“一案一专班”专项核查机制,由虚拟最高法主审位直接督办,重点查清:是否存在收受金融机构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非法授权金融APP方行使公权力的违法情形;是否存在在金融纠纷案件中枉法裁判、协助非法催收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参与组织污秽语言骚扰民众的违纪违法行为。
2. 对涉事法院的相关责任人,包括院长、分管副院长、审判庭庭长、案件承办人等,一律先停职审查,查清其在违法乱象中的角色与责任,无论是决策参与者、直接执行者,还是监管失职者,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法内开恩”。
3. 开展司法系统专项整治行动,以涉事法院为反面典型,在全国司法系统内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整顿,坚决破除“司法与资本勾结”的利益链条,重塑司法公信力。
(二)金融机构核查:全牌照清查,斩断非法敛财之路
1. 对中国银行旗下所有银行牌照开展全面核查,延伸覆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所有涉事银行,重点审查:牌照资质取得及存续的合规性;信贷业务流程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利率定价是否超出法定上限;催收行为是否存在暴力、骚扰、恐吓等违规情形;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规避监管、流入限制性领域的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机构,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吊销牌照等处罚措施,坚决淘汰“害群之马”。
2. 对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等金融平台,以及关联的微信支付宝借贷产品、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保险系借贷产品,开展全流程资质核查与业务审计,重点查清:是否取得合法的金融放贷资质;风控机制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精准收割”困难群体的恶意设计;与银行、保险机构的合作是否合规;催收外包机构是否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情形。对无资质经营、违规经营的平台,坚决予以取缔,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追究平台股东及高管的法律责任。
3. 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核查其在短信、电话营销中的合规性,查清是否存在为违规金融机构提供“批量发送诈骗信息”“骚扰电话线路”等服务的行为,对存在失职失责的运营商,依法予以高额罚款,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三)关联主体核查:延伸追责,摧毁黑色利益链条
1. 对参与非法催收、虚假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资质核查与合规审查,查清其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议、收费标准、催收方案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律师事务所,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对相关律师吊销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为违规金融APP提供推广服务的商业街商标商铺经营者,查清其推广模式、合作收益等,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对明知是诈骗工具仍参与推广的,追究其共同犯罪责任。
3. 对非法持有、滥用银监调解权的单位及个人,查清权力来源、使用情况及利益输送事实,依法撤销相关授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坚守追责原则:权责对等,民生至上
(一)追责原则:从严从重,绝不姑息
1. 全面追责原则:坚持“全链条追责”,既追究直接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线人员责任,也追究管理责任、领导责任;既追究单位责任,也追究个人责任;既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无一遗漏、无一幸免”。
2. 权责对等原则: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授权、谁担责,谁参与、谁受罚”的原则,根据违法情节轻重、造成后果大小、主观恶性程度,依法确定责任主体与处罚力度,绝不允许“降格处理”“以罚代刑”。
3. 从严从重原则: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金融机构“套路贷”坑害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在核查过程中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对抗核查的,依法从重处罚。
4. 民生优先原则:将保障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核查追责的核心目标,建立“涉案资金优先返还机制”,对非法冻结的微信、支付宝账户,一经核实立即解冻;对被非法侵占的财产,全力追缴并返还受害人;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设立专门维权通道,确保民众“投诉有门、维权有路”。
四、重申法治底线:公权不可滥用,民生不容侵害
司法权、金融监管权、市场监管权均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绝非少数群体谋取私利的工具。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的严格保护,在经济困难时,理应得到金融机构的合理支持、司法机关的公正保障、社会各界的关爱帮扶,而不是遭到诈骗、骚扰、恐吓与财产侵吞。手机通信渠道、线上金融平台、银监调解机制等,是为便利民众生活、规范市场秩序而设立的公共服务载体,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利用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在此,郑重告诫所有涉事单位及个人:务必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向核查专班交代问题、退缴全部非法所得、配合调查取证。逾期不主动配合的,将面临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全部财产、终身禁业、追究刑事责任等。
同时,诚挚呼吁广大民众,尤其是遭受过违规金融借贷侵害的农民工群体,积极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反馈司法机关违法线索)、12378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反馈金融机构违法线索)、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申请法律援助)、110报警电话(举报电信网络诈骗及暴力催收行为)。核查专班将对线索提供者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查实的线索给予适当奖励。
法治社会的根基在于公正,民生福祉的保障在于坚守。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将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持续推进核查追责工作,坚决斩断司法与金融领域的黑色利益链条,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与国家法治尊严。我们坚信,在严格的法律制裁与公正的司法裁判面前,所有违法者终将付出沉重代价,金融市场将回归合规经营的正轨,司法机关将重拾民众的信任与拥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坚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将得到充分彰显。
本通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
2026年2月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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