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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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从2月1日起,本市所有收费公路收费站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开具服务,正式停止提供现金及移动支付通行费纸质发票(票据)。

自2月1日起,所有通过混合车道以现金或移动支付方式缴纳通行费的司乘人员,可通过“乐速通”APP和“乐速通ETC”微信小程序线上开具电子发票。注册登录后,从首页“人工收费发票”功能进入自助开票服务,可选择绑定车辆或输入移动支付商户订单号两种方式查询通行记录,录入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后,即可快速完成开票申请,流程简便高效,可充分满足不同群体开票需求。

据悉,收费公路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全面满足报销、查验等使用需求,同时实现“出行-支付-开票”一站式无缝衔接,还能有效缩短收费站人工收费服务时间,提升车道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