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千龙网)

近日,重庆一学生家长在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称,綦江区实验小学有班级收取1500元清洁费。对此,涉事学校回应媒体称,1500元清洁费系二年级(3班)家长自发委托家委会聘请校外清洁工产生,学校未设此收费项目。

校方的回应,明确了责任主体。班级收取清洁费虽属家委会行为,但校方并不能就此推卸责任。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是学校的“必修课”,家长出钱请清洁工代替孩子劳动,从教育角度也是错误的,学校、班主任应该明确制止家长及家委会的错误做法,而非纵容。

理清家委会职责边界,必须理清学校事务与家校协同事务,教学事务与非教学事务。学校事务、教学事务应由学校负责;家校协同事务与非教学事务,也要明确家委会的运作规范。

但现实中的家委会,并没有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而被质疑是学校违规乱收费的“帮凶”。家委会需明确,其职责是监督学校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的合理性、合规性,而不是出面“代替”学校收费,更不能打着学校旗号违规收费。

我国已经将劳动课列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让学生完成力所能及的校园劳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教学活动,这是不能由家长或者其他人替代完成的。

但现实中有的家长却“心疼”孩子,不但不让孩子在家里做家务,有的家长甚至在孩子值日时,主动到学校帮孩子打扫卫生。此次,家长花钱给班级雇清洁工,可谓类似做法的极致表现。

清洁工进出教室,学校和该班班主任老师不可能不知情。知情而不制止,就是教育的失职。

也有家长质疑学校给孩子布置的劳动任务,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范围。解决这一问题,也不是家长请清洁工,而是向学校反映,推进学校优化劳动教育活动设计。这才是家校协同育人正确的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