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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1月28日,四川夹江县工作调查组发布《致网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夹江面馆“续面纠纷”告一段落,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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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三块钱的加面,后果是面馆拆除宣传店招,民警被通报批评,还要面临后续处理,而顾客虽然拿到了店家的10元赔偿并接到了警察的电话道歉,当时却被店家怒怼,民警奚落,据说还被不少当地人围堵,被老板短信“威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精神成本也远远不是十块钱可以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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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处理速度高效果敢,雷厉风行,当然主要是因为事件过程本身十分简单,但如此迅捷的背后,显然满满的都是对当地声誉和旅游经济的顾虑。此事虽然已经解决,但可想而知的是,后续的影响并不会迅速消逝。

至于网上的相互指责,互开地图炮,对当地口碑和形象大概也会有一些负面作用,就无需细说了。

所以我说这是一碗三块钱加面,打了无数人的脸,并不夸张。

这事太小了,才3元钱,可能大家都懒得关注,不过我倒觉得值得思考的点在于:1、事实层面,我认为顾客没有问题;2、民警虽然表述语气欠妥,但是其实也没大毛病,毕竟这样的事情报警,确实有点浪费警力资源;3、类似事件选择报警,说明社会欠缺快速解决纠纷程序和小额诉讼机制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4、类似事情频繁出现,也说明现在老百姓对钱确实更加敏感了。

这家四川乐山夹江县东大街的“杨牛肉”饭店价目表打出“免费加米线/加面”,但在该店消费的辽宁游客邢先生邢先生向记者介绍,他进店就餐时,看到价目表上清晰标注牛杂米线、牛肉面等均为10元,且明确写有“免费加米线/加面”字样,遂点了一碗牛杂米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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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续面时商家未提出异议,当他第二次续面时,老板却告知需额外支付3元,邢先生认为商家未履行宣传承诺,当场拒绝,随后老板强行端走其面碗,双方发生争执。

邢先生准备拨打12315投诉时,店老板率先报警。邢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向邢先生发问:“3块钱你都不愿意出吗?”“现在你愿不愿意出这3块钱?”邢先生当即表示,争议的核心并非3元钱,而是商家既然标注免费续面,就应遵守承诺,若仅限一次续面,应标注清楚。随后,一名民警称“你现在吃不吃,还吃我给你出了3块钱,还不够我油钱的。”另一名民警则说道:“你把投诉取消了,他(老板)给你加碗面,我们给你把三块钱出了,赶紧吃完走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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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先生在视频中称,自己喜爱旅游,已到访一百多个城市,多地餐馆都有免费续面、续米饭服务,自己也有二次续面经历,从未遇到此类情况。事发时现场围了不少人,都在指责自己,还有人说是白嫖,见民警作出上述表述,他不愿再过多纠缠,在老板退还10元餐费后便离开现场。

其实类似的事情在去年8月就上过一次热搜了,那次是在河南郑州,三名女子带四个孩子在郑州市某饸饹面馆,花费76.8元点了一碗面及羊肉串、牛肚、凉菜,利用店家推出的“无限续面”服务,先后续面两次,第三次要求续面时被店家拒绝。

当时女子在团购平台给商家进行差评,商家希望删除差评遭拒绝,引发双方争吵。后顾客报警,当地派出所现场调解,未能调解成功。店主霍先生次日将相关视频发布,其中“咱吃不了,咱给他倒了,咱都不让那个‘七匹狼’吃”引发争议。

视频刚爆出来的时候,不少网友指责3女4孩点一碗面却多次续面不太体面。在顾客遭遇网暴并晒出消费账单一共花费140.58元后,事件出现反转,该面馆老板被质疑断章取义,恶意引导网友,最后据说面馆被骂的关门了。

上次是明确说了“无限续面”,但消费者点一碗面利用“免费续面”多人共享,我认为其错在消费者,和她消费了多少金额无关,当然店主后续也不该使用侮辱性的言辞,导致事件升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公平的原则,不得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其中,公平原则包含经济利益的均衡,在该事件中,“免费续面”是基于一碗面的消费行为所产生的、为满足消费者“吃饱”需求所提供的服务,其潜在含义应当是一碗面一人吃到饱。

利用点一碗面来“免费续面”从而实现多人“吃饱”的行为,违背了经营者提供“免费续面”服务的本意,同时也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因此,点一碗面利用“免费续面”多人共享是不公平不诚信的行为,和消费金额无关。

有很多网友批评店家“格局太小”,太“小气”,毕竟人家消费这么多了,多给点面怎么了,反正也亏不了。

可我觉得,规则就是规则,既然制定了,大家就都要遵守,不能动不动就改来改去选择使用。

至于老板的格局和情商,并不是我们需要操心的事情。难道格局不大就不能做生意了?那能力不行就不能上班吗?

规则既然定了,就不能总改。我们的很多问题,恐怕就是朝令夕改导致的。今天你点了140元就可以一人多人共享免费续面,那100元行不行,80元行不行?

而这次,显然是顾客没错,错在店家。你既然没有限制加面的次数,那同理,大多数人都会理解为其潜在含义应当是一碗面一人吃到饱,毕竟每个人的饭量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虽然两次事件两个面馆都没有完全把规则写清楚,但是基于朴素的大众理解和法律的一般原则,“一碗面一人吃到饱”是符合大多数人的生活常识和普遍认知的,无论是店家还是消费者都不能滥用规则的解释权,不诚信,不公平,甚至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作为店家,不能写个“免费加面”把顾客吸引过来,然后人家加第二次就翻脸不认,正像许多网友说的“加不起就不要加”,享受了“免费”招牌的好处,又不想为招牌“出血”,这是既要又要,对其他商家也不公平。

作为顾客,也不能像上次那位女子一样,认为“无限续面”就可以多人共享,如果是你自己开店,那竞争对手是不是可以花十块钱请一帮彪形大汉来分分钟把你吃垮让你关门?

所以现在很多商家虽然都标记自己“保留一切解释权”,其实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不能你想咋说就咋说,左右都是你的理;反过来,“顾客是上帝”也不能被滥用,反而若是真正的上帝,肯定也干不出这么占便宜的事儿,会体恤自己的“子民”,更何况都是草根,“相煎何太急” ,何必又何苦?

此事中民警“你现在吃不吃,还吃我给你出了3块钱,还不够我油钱的” 的话的表述显然也是不妥的,因为顾客明明争的是理而不是3块钱。站在执法者的角度,应该公平公正处理,就算是协调也应该两边询问,比如先问老板,你贴了免费加面,又为啥不给加第二次面?

当事民警显然是和稀泥的态度,不愿意解决问题的本质,嫌麻烦,宁愿自己贴3块钱,赶紧处理完走人。

当然,话糙理不糙,因为3元钱就派车出警,确实浪费警力和司法资源,毕竟公安机关花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必须要考虑执法成本与效率。

现在很多民间小额纠纷,其实应该是通过民间调解或法院诉讼来解决,警察其实也不想管,但现在调解政出多门往往相互推诿,法院诉讼周期漫长费用高昂,都不是老百姓的理想选择。

出于“有警必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现在警察很多时候越俎代庖成了民间调解员,而自身本来的任务就很繁重,所以很多时候可能是因为已不堪重负,只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和稀泥也是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不得已而为之。

造成这种情况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节奏越来越快,大家都忙着赚钱糊口,自顾不暇,被原子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相互包容原来越少,社会越来越没有温度,都不愿意稍微让步。

从这件小事上来看,事情虽小,意义却大。而我们一直欠缺的就是诚信和规则意识。涉及诚信的事要认真,否则就会遍地小恶,然后小恶汇集成大恶。一碗面引发的风波,是诚信、公平与规则的探讨。

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顾客有权力较真,其实正是有了这么多愿意较真的人,因为他们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才会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更多的消费者权益。

老板卖面为了养家糊口,顾客吃面为了饮食充饥,都是为了一碗面,都应换位思考,不要底层互害。

其实这个事情的根源在于共识的丧失。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各方共同的善意,不去破坏生态。续面,本身就是基于一个人的营销设置,其它都是矫情,你不破坏规矩,就不会有其它的事情发生,大到社会,国家,也是一样。

这个事件,也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读过的课文《一碗阳春面》,店家夫妇偷偷多放半把面和母子三人贫饥冬夜里积极乐观,努力奋斗的故事。

所以文明和落后的差距,永远不只是 GDP 。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的事件,由于人们钱包瘪了,压力大了,未来或许会越来越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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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学双硕士毕业,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忙时搬砖,闲暇写作。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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