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我去北京出差,飞机落地手机刚有信号,就收到弟弟的信息:哥,妈又被骗了。
被骗了当然是很糟糕的事,但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原因就是这个“又”字。2021年时,母亲就被骗过一次,当时因为轻信别人说投资种树可以赚钱,结果莫名其妙成了非吸的对象,17万元打了水漂。我以为那已经是母亲的所有积蓄,所以走下廊桥后给弟弟打了个电话,当时只当是网购被骗。
“妈被骗了30万。”
听到这句话,我错愕万分:没想到我竟然是半个百万富翁的儿子。只是当我得知母亲有如此财富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成了过去式。
我和弟弟从来都不知道母亲还有这么一笔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涌上心头的是愤怒、不甘,以及满心的疑惑:这被骗的30万是怎么来的?
我与母亲,并不是传统的母子关系,或者说少了一些无话不谈。父母在我幼年时离婚,从我懂事之后,我一直都认为,父母的婚姻是他们的事,亲情是我自己的事。虽然母亲从来没有对我不闻不问,但却没有陪伴在我身边。弟弟与我同母异父,他参加工作之后,我们两人也没有太多闲谈。
母亲有两个儿子,而且都还很出息,一个是记者,一个是老师。被骗17万时,她的大儿子(我)要买房成家;这次被骗30万时,她的小儿子准备买房成家,而大儿子因为经济原因,迟迟不愿意要孩子。
母亲第一次被骗17万之后,我以为母亲再也没有积蓄,但母亲从来都没有跟我开口要过钱。2023年我买房时,母亲还拿出了10万元钱。
这件事曾经是我永不愿提起的伤疤,但事到如今,又有什么扭捏的呢?
那十万块钱,是母亲把自己嫁出去时得到的钱。母亲总是不愿意给我俩添麻烦,所以一直想再成个家——一方面两人可以相互照顾,另一方面也可减轻我俩的负担。
至于这30万,不过是母亲前半辈子在市场里起早贪黑卖手工面条,一块两块、一斤一斤攒下来的。小时候,市场里母亲摊位旁边的叔叔阿姨,看到我来要零花钱,都会说:“面条的儿子来了。”
后来母亲年纪大了,实在没办法凌晨4点起床赶到市场和面,可又赶上了互联网时代,便靠着游击战似的开私家车拉客攒钱。这时候,没人再叫我“面条的儿子”了,大家都叫我孙记者、孙老师,但母亲的这份营生,却被人称为“黑车司机”。母亲最期待的是除夕夜,因为赶着回家的人,不会因为车费讨价还价。
所以我相信,这30万应该是她最后的积蓄了。
说来母亲被骗这事儿,我都觉得恨铁不成钢——毕竟人不应该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这次母亲被骗,又是因为同样的套路。
过程很简单:2022年11月,楼上邻居告诉母亲有个稳赚不赔的项目,购买北京振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颗粒”,然后由他们负责销售,最终利润高达30%到50%。楼上邻居邀约母亲一起赚钱,母亲一开始很谨慎,只投入了19000元,没想到一年之后,也就是2023年11月,收到了近27000元回款,这投资回报率高得吓人。随后母亲又跟楼上邻居合作了3单,可惜除了第二笔收回本金之外,剩余的40000元便没了下文。
2024年,因为与邻居合作的“单子”还没到期,母亲又被高额回报率冲昏了头,于是陆陆续续联系上自称是北京振农兰州理事单位的人,前后投入了30万进去。
结局没有任何意外:这些钱没有带来任何收益,甚至本金都没能拿回来。那些合同上注明的两三百元一吨的生物质颗粒,母亲相当于买了上千吨,可离奇的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材料。母亲找兰州的公司对峙,对方说目前公司经营进入了全新阶段,资金都拿去收购电厂了。
母亲意识到情况不对之后,于2025年找到了七里河经侦大队,对方出面协调才追回了5万元的损失。
在他们所谓“经纪人”的400人群里,几个团队长正在卖力地给所谓的团队成员宣传,鼓励他们投资、发展新“团队成员”,还承诺提供佣金。
说来也可笑,我问母亲:“你又没有拉人头、发展下家,怎么知道佣金的事?”
母亲说,据她所知,楼上的邻居因为她的加入拿到了佣金;而更确切的证据是,她自己就曾经收到过佣金——她投入超过20万元后,身份升级为“经纪人”,因为自己投了单子、相当于“拉了自己的人头”,竟然也收到了佣金。
简直就是黑色幽默。
我在网上搜索了北京振农,发现有不少受害者;检索裁判文书网,同样发现有人顶着北京振农的名头搞非吸。我没办法确定,兰州这家骗了母亲的公司,是不是真的是北京振农的理事单位,但套路确实如出一辙:先卖生物质颗粒,后说收购电厂。
我不知道他们要买什么电厂,是国家电网还是三峡大坝?
我陪着母亲跑公安报案,警察说“爱莫能助”。讲真的,我说这话没有任何一点对公安机关的不满。我先后去了七里河区的基层派出所、七里河区经侦大队,又去了西固区的派出所和经侦大队。
派出所的民警同情我们的遭遇,给我们出了不少招,正经的、旁门左道的都有。而且因为我记错了母亲具体的转账地点,加上报警案由有变化,在西固区的派出所做了两个小时的笔录,最后却发现因为管辖问题,案子还得回到七里河区处理。
作为记者,我拜托本地的朋友帮我询问了很多公安系统内部的人士,他们给我的回复是:没办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不仅因为非吸罪名的立案标准对案值有要求,更对受害者的人数有要求。
这大概就是“爱莫能助”吧——同情,但有劲使不上。派出所办不了案值几十万的案子,可这点钱、寥寥无几的报案人,又让经侦无法正式介入。
七里河经侦的民警,在电话里听说我们的遭遇后,也只能劝我们:目前能要回来多少就尽量要回来多少。同时他们也很无奈,兰州那家公司所在的区域,本就是他们重点宣传防诈骗的地点,可依旧不断有人因为类似的事情报警。
公安机关都爱莫能助了,身为记者的儿子也黔驴技穷了。
我母亲的养老钱,真的只能等骗子大发慈悲才能挽回损失吗?
其他依旧做着发财梦的“经纪人”,当梦碎时分,又该找谁求助?
作者:孙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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