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永康人)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统一部署,自2026年1月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月能领最高800元电子消费券,可直接抵扣养老服务费用,切实减轻照护家庭压力。

消费券怎么领、怎么用?

哪些细节需要留意?

一起来看看吧!

本次消费券的申领对象有哪些人?

申领对象为常住永康市60周岁以上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非永康户籍的老人如符合上述要求也可申领。

消费券可以用在哪些领域?

失能等级评估服务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老人或代办人可在“民政通”App或小程序注册信息后申请能力等级评估,评估后可领取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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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入住机构在30天以内的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目前我市17家养老机构均可使用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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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的使用标准是多少?

按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每月累计不超过800元。仅可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后续的抵扣比例、额度按国家部委要求,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注意!电子消费券仅可用于抵扣养老机构费用,不可折现或用于购买物品等。

消费券政策可以和其他相关政策同时享受吗?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省市县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

消费券会过期吗?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实行 “当月获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规则,当月未抵扣完毕的部分不累计至次月。不再符合的,老年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企业)应及时通过“民政通”等告知所在民政部门,次月停发。

消费券怎么用?

通过“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照领取的消费券类型,选择相应服务进行使用。

消费券领取操作指南

鉴于老年人操作困难,可由家属、机构员工、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代办。注意:一个老人只能有1个代办人,一个代办人最多可以绑定4名老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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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企业)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应按要求在“民政通”上传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单据、核销凭证等材料,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自动转到服务机构(企业),实现老年人消费补贴核销。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永康市民政局

0579-89261605

0579-87101742

融媒记者:任昕科 胡洛伊

融媒编辑:任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