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不好”“我喝高了”
并不是撒泼的理由
藐视法律暴力对抗阻碍执法
公然挑衅正在执法、执勤民辅警
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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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瑞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依法处置一起
阻碍执行职务案
案情回顾
2026年1月26日下午
谢坊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
报警人钟某生称
自己与交警发生口角
需要民警到场处理
谢坊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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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警车刚抵达
钟某生便径直走向驾驶位
突然挥拳殴打正在车内的执勤民警
现场人员迅速反应
果断将钟某生控制
并将其带至瑞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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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钟某生对自己醉酒后攻击执勤警察
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公安机关已对钟某生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或者执行上述紧急任务的专用船舶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
任何挑衅法律尊严、侵犯执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支持配合人民警察执勤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拒不配合、暴力袭警恶意投诉、诬告陷害公安机关将坚决“亮剑”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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