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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惠阳区三和街道德威花园一期业主委员会突然发布辞职公告,声称无法继续履行职责。一天后,该业主委员会又撤回公告,宣布留任并启动物业招标,这一系列反复操作随即引发了部分业主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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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花园一期业主向南都“小N马上办”栏目反映上述情况,明确指出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后已不具备代表全体业主履行职责的资格,恳请三和街道办、惠阳区住建局介入,牵头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再依法推进物业招标工作。

针对业主的诉求,三和街道办、惠阳区住建局迅速做出回应,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自身主体资格存疑、是否符合履职条件的问题作出专项报告,并就续职或补选议题进行表决,以厘清其履职的合法性。

不料在2026年1月12日,该业主委员会又发布了加盖三和街道办公章的公告,宣布召开第三次业主大会,却跳过了主体资格认定这一核心前提,直接将与新物业公司签约作为核心表决事项,这一举措加剧了业主的不满和质疑。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欣解读表示,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后,委员职务自动终止,业主委员会便丧失了代表业主的合法资格。依据相关法规及小区议事规则,在业主委员会资格丧失且新一届尚未产生之前,应由属地居委会代行职责,原业主委员会无权再代表业主开展议事、决策等工作。

被点名单位:惠阳区三和街道、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分 不及格

介入速度:10分

理由:德威花园项目业主,在2025年3月已对现行业委会的合规性提出疑问,但截至2026年1月,三和街道、惠阳区住建局依旧未能做出认定,业主的疑问依然没有解答。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依然悬而未决,部分业主认为现行业委会无效,无权代表小区全体业主。但原业委会坚持业委会的成立合法有效,并进行了报备。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街道办表示,无权认定业委会合规性,需业主大会或法院裁定。

小N马上办评价员评价:15分

理由:德威花园一期业委会发布辞职公告后撤回留任,还启动物业招标,引发部分业主对其履职合规性的质疑,业主诉求街道办、住建局组织重开业主大会改选。三和街道办、惠阳区住建局明确建议,由业主大会表决界定业委会履职条件。但2026年1月12日,双方盖章发布的第三次业主大会公告,却回避该表决议题,仅推进物业签约授权,与部门“无权认定合规性,需业主大会或法院裁定”的回复相悖。合规性未明便推进工作必遭质疑,相关部门应履责督促召开业主大会,以公开表决化解争议。

问题

小区业委会发布辞职公告后,又宣布撤回

近期,惠阳三和德威花园城一期业主陈先生向南都小N马上办栏目投诉,称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辞职公告后,后续多位业委会委员又相继撤销离职申请并继续留任,还违规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并启动更换物业招投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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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发布的加盖公章的辞职报告。

陈先生提供的《辞职公告》显示,德威花园一期业主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且有效运作需半数以上委员在任。然而,业委会已陆续收到8名正式委员的辞职报告,其中包括主任和两名副主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数量不足议事规则约定人数的一半,已无法履行业委会职责,其职责暂由三和社区居委会代为履行。后续将依法组织业主大会,启动委员增补或重新选举程序。

2025年3月29日,德威花园业主委员会再次发布公告,宣布3月28日的辞职公告无效,称该公告是个别委员擅自使用公章发布的,未经业主委员会内部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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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发布加盖公章的辞职报告后又撤回。

实际上,2025年3月18日,德威花园项目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彭洪兰已向三和街道办、德威花园一期业主及业委会递交了签字的辞职申请书。随后在3月23日,彭洪兰又发布了撤销离职申请书,后续多位委员也递交了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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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花园项目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彭洪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业委会运作合规,辞职报告最初是在内部工作群发布的,当时因压力较大,希望推动更多业主参与。对外公布的辞职报告是业委会副主任未经同意擅自盖章发布的,随后业委会便撤回了公告。彭洪兰称,业委会已向住建局咨询,辞职需要走程序,“辞职公告本身也不合规”。

业主陈先生表示,正式发布辞职公告就意味着业委会解散,“业委会主任先辞职又撤回,这是在给业主开玩笑,根本不想为小区服务,我们应该重新选择业委会成员”。

另一位业主禹先生指出,原有业委会自宣布解散之日起就已丧失合法资格,后续仍擅自启动招标,规避业主监督,怀疑其企图通过内定“杂牌”物业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

走访

三和街道办盖章同意,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选聘物业问题

针对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惠阳三和街道办并未出具关于业委会是否合法合规的认定意见。2026年1月12日,德威花园小区业委会发布了加盖三和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关于召开德威花园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公告显示,依据中标结果,将推进是否授权业委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表决事宜,但并未提及业委会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履职条件这一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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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发布加盖有三和街道办公章召开第三次业主大会的公告中,未提及业委会主资格是否合规的相关表决议题。

业主禹先生质疑:“三和街道需确认业委会解散,为何业委会解散后仍能代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

三和街道办物业办负责人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三和街道办给德威花园项目业委会加盖公章,并非对当前业委会合规性的认定,而是批准现业委会使用电子投票平台。德威花园项目业委会成员称,若不批准他们使用电子投票平台,业委会就会进行上访。

沈先生还表示,关于德威花园城项目业委会的合规性问题,街道也查询了一些法院案例,发现街道并无认定业委会合规性的权限。业委会的合规性问题需由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或者通过法院裁决来确定。但在未认定当前业委会不合规之前,现业委会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回应

建议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就业委会主体履职条件问题进行表决

针对德威花园城项目部分业主认为现业主委员会不合规的问题,惠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经核实,2025年1月至3月期间,有12名委员在微信群里或者向业主委员会主任表达了辞职意向。虽然部分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续表示撤回相关意见,但是鉴于“德威业委会群”是经过认可的正式工作群组,其在群内发布的信息应视为有效的工作通知,具备相应的告知效力。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德威花园一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考虑到业主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的性质,建议业主们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来确定业主委员会主体的有效性。

三和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补充说明,德威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员撤回辞职均是在3 - 4月期间,撤回的有效性以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惠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2025年3月28日突然出现多数委员辞职的事件,之后又有部分委员撤回辞职,这使得部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主体的履职身份存在质疑和争议。建议业主委员会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就业主委员会主体是否符合履职条件的问题向业主大会报告,并发起有关履职或补选议题的投票表决。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欣表示,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辞职后,其职务自行终止,辞职属于自治范畴,无需街道办审批。若辞职公告已经发布,且明确成员不足半数、职责由居委会代行,那么原业主委员会将不再具备代表资格,不得再以“德威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活动。根据小区议事规则,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居委会履行职责;原成员若想继续参与竞选,需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接受其再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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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