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湖南永州宁远县一起未成年情杀案一审开庭,14岁少女小娜(化名)遭同小区17岁男子周某某残忍杀害,因案发双方均未成年、凶手还涉嫌强奸,法院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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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出生于2010年,案发时刚初中毕业未满15周岁,与凶手周某某同住一个小区,二人曾为早恋对象,周某某比她大3岁,早已辍学混迹社会,两人恋情自始至终都没有被小娜家人察觉。2025年8月20日,小娜因不愿继续这段关系提出分手,周某某坚决反对,二人爆发激烈争执,小娜曾为此报警求助,警方上门调解后,周某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心生杀意。

8月22日下午,周某某以谈分手为由找到小娜,双方在老旧居民楼内再次谈判,矛盾彻底激化。

丧心病狂的周某某持剪刀对小娜疯狂捅刺,见小娜失去动静后,又狠心割喉,致其当场死亡。因该楼栋2至4层房屋均空置,案发后无人发现,小娜的遗体直到次日清晨,才被准备上班的父亲在5楼至1楼的楼道拐角处发现,彼时早已倒在血泊之中,惨状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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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心头发紧又愤怒!14岁花季少女只因提分手,就遭残忍割喉杀害,凶手当庭还嬉笑毫无悔意,这嚣张冷血的模样,真的让人恨得牙痒痒。

有人一辈子不敢杀鸡,有人10多岁敢杀人,年龄不可作为行量善恶、人魔的界尺。

男17岁,女孩14岁,会有“爱情”?他们懂得什么是“爱情”?完全是男子在诱拐,诱骗女孩子。

当下孩子已经早熟太多,不管是心理还是身体,所以必须要修改法律条文了,只要满12岁的就要负法律刑事责任。

配合调查时,柏某想起了2025年8月20日那天的事情。那天,柏某听说自己女儿跟住同一小区的男孩出现过争执,自己女儿还为此报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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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嫌疑人后,警方立即来到17岁男孩周某的家里,将周某抓获,周某对自己杀害小娜的事情供认不讳。

经过讯问得知,周某虽然还没有成年,但早就不上学了。周某称自己跟小娜是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自己跟小娜开始谈恋爱。2024年的时候,自己跟小娜就发生了关系,事发之前两人正在闹分手。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2025年8月20日,小娜向周某提出分手,周某不同意,两人吵架并报了警。

8月22日,两人又因分手事宜谈判,但矛盾激化,引发小娜死亡的后果。

8月22日下午6点多,周某持剪刀在楼道内捅了小娜很多刀,确定小娜没有动静后,周某持刀割了小娜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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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层至4层都没有人居住,加上小娜喜欢独处的过往,柏某就没有确定小娜当晚是否回家,也就没有提前发现小娜遇害的事情。

永州这起强奸案真让人无语。“90后”医生刘某赟,居然先后和两名未满14岁女孩在酒店发生关系。女孩家长发现后报警,一审法院判了他八年,这本来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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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父亲刘志军是检察官,还以近亲属身份当辩护人。二审法院虽也认定他有罪,但把刑期减到六年。

虽说法院解释了被害人陈述能作为定案依据,可这量刑减少还是让人心里犯嘀咕。这医生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还这么做,实在太恶劣,希望法律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保护好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