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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沃县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曲沃县人民医院在招投标项目“曲沃县医疗集团安居分院、西常分院、下裴分院附属设施配套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被给予警告,相关责任人被处分通报。
公告显示,曲沃县财政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项目(项目编号:
SXLFQW14102120250512FS004-1)存在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1.招标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签订合同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3.未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六十八条的规定,曲沃县财政局对曲沃县人民医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来源:曲沃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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