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结果,苏州法院报送的7篇案例入选。

为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机制,提升审判质效,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初评、终评两轮严格评审,从全国各级法院推荐的2782件案件中评选出363件优秀案例,加上2024-2025年发布的43件指导性案例,共评选产生优秀案例406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名单

1.吴某慧、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定性

编写人:姑苏区人民法院 张捷、刘扬、许雅璐

一审合议庭:姑苏区人民法院 刘扬、邱福根、杜雪兴(人民陪审员)

二审合议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丽、蒋峻、李伟

2.南通市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刘某等污染环境案——将危险废物倾倒在公共污水处理管网是否属于非法倾倒行为的审查认定

编写人: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李丽鲜、王心缘

一审合议庭: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黄晓虹、李丽鲜、石曹明(人民陪审员

二审合议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姜立、陈晓霞、商晶晶

3.金某和诉谭某立、周某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超法定退休年龄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能否予以支持

编写人:吴江区人民法院 齐萍、丁家宁

一审独任审判员:吴江区人民法院 齐萍

4.苏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正当竞争相关行政案件——经营者通过微信举办免费抽奖活动行为的定性

编写人:吴江区人民法院 陈蕾

一审合议庭:吴江区人民法院 游佳、陈蕾、吴卫群(人民陪审员)

5.江苏省太仓市某房产公司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收集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必须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

编写人:常熟市人民法院 唐海山

一审合议庭:常熟市人民法院 唐海山、袁琴芳(人民陪审员)、蔡峰慈(人民陪审员)

6.指导性案例238号:圣某欢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编写人:虎丘区人民法院 吴万江、朱海兰、刘琼

一审独任审判员:虎丘区人民法院 张凌云

7.指导性案例259号:北京市丰台区某环境研究所诉江苏某钢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编写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潘亮、林晨晖

一审合议庭:潘亮、张蕾、顾平、陆黎明(人民陪审员)、祝洪鑫(人民陪审员)、刘巍(人民陪审员)、金建荣(人民陪审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