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该案的成功办理,凝聚着三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智慧与努力。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履职能力,依法精准开展立案监督,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
下面,让我们通过办案人分享,感受他们在强化法律监督、捍卫公平正义中所展现的使命与担当——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琳
指导性案例是检察机关办案中形成的优秀司法产品,不仅为类案办理提供清晰指引,更有助于强化法治观念、凝聚司法共识、引领法治进步。
在深化检察履职中,我们坚持以“三个善于”为指引,融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案例培育作为提升能力、展现成效的重要依托,建立健全从线索发现、重点培育到跟踪打磨的全流程案例培育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计划安排,提前谋划,指导两级院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从受案之日起,按照指导性案例标准,精心办理,案件办结后及时总结,精心加工,对两级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同步加强跟踪指导,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将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办成精品案例,依托指导性案例的引领价值,助推检察实践提质增效,彰显新时代检察履职的责任与担当。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晨雨
此次入选的指导性案例,深层次挖掘案件办理中的监督线索,为类案办理提供清晰指引。
我们将依法监督作为刑事诉讼监督的基本原则,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刚性。我们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注重从在案证据中分析研判监督线索,将检察监督从“事后纠正”向前延伸,提升办案质效。我们聚焦重点领域,以检察履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深入践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我们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履职水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开区检察室主任
阚丽媛
此次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让我备受鼓舞,也让我对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该案审查过程中,我们不放过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及时发现3个立案监督线索,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向相关证人核实事实起因、查阅鉴定意见等方式调查核实后,依法开展立案监督;我们充分发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作用,与警方良性互动、密切配合,深挖寻衅滋事案背后的起因,彻查全部犯罪线索,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成功将该涉恶团伙绳之以法;我们延伸履职,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无大小,每个案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对每一个案件的敬畏之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认真、严谨、高质、高效地办理好每一个案件。
黑龙江检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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