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江苏南通平潮镇一家开了二十多年的五金厂,在凌晨五点被警方突袭。警察带走1977个普通螺母——当地人称“铁头子”。两年后,其中1746个被鉴定为“AR-15步枪枪管螺母”,属于“枪支散件”。五金厂老板马晓强因此被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他父亲马建奔走呼号:这些螺母,是给玩具水弹枪定制的。

这起案件看似荒诞,却折射出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在涉枪犯罪高压打击背景下,法律对“枪支散件”的认定标准是否过于宽泛?当一个日常工业零件可以被轻易定性为“枪支部件”,普通人的生产自由与法律安全感又该如何保障?

一、“通用零件”还是“专用枪件”?

螺母,是机械工业中最基础、最通用的标准件之一。从自行车到机床,从家电到建筑结构,几乎无处不在。然而,在本案中,这批螺母却被鉴定为“AR-15步枪的枪管螺母”。问题在于:一个尺寸、规格与军用枪械部件相似的螺母,是否就天然具备“枪支散件”的法律属性?

关键在于“用途”与“意图”。如果该螺母仅因物理参数接近某型枪械部件就被直接归类为“枪支散件”,而无视其实际应用场景,那么这种认定逻辑极易滑向“有罪推定”。

更值得警惕的是,据媒体报道,警方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曾出现不一致。

二、罪责是否匹配?

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了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量刑起点高、打击严厉,初衷是维护公共安全。但刑法亦强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若将本用于玩具水弹枪的通用螺母视为“枪支散件”,并据此判处四年实刑,是否违背了比例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检方最初建议量刑“十年三个月以上十一年以下”,法院最终判四年,已属大幅减轻。但这恰恰说明:案件本身存在巨大争议空间。而争议的核心,不是被告人是否“无知”,而是法律边界是否清晰。

马晓强作为大学毕业生接手家族五金厂,若真有意制造枪支散件牟利,何须通过公开平台接单、留下完整交易记录?反观其父所述,该批螺母系应玩具商要求定制,用于水弹枪——这类产品在国内虽受管制,但大量存在且常被儿童当作玩具使用。即便存在合规瑕疵,也应区别于真正意图组装真枪的犯罪行为。

三、不能让“严打”吞噬“法治”

近年来,涉枪案件“零容忍”政策确实在遏制暴力犯罪方面成效显著。但“严打”不能替代“精准打击”。当执法机关将通用工业品纳入枪支散件范畴,且无需证明其与真实枪支的组装可能性或主观恶意时,法律就可能从“盾牌”异化为“陷阱”。

更令人忧心的是,此案并非孤例。过去十年,类似“玩具枪变真枪”“气枪零件入刑”的案件屡见报端。一些人因网购仿真枪、改装气枪,甚至收藏模型,被以涉枪罪名重判。司法实践中对“枪口比动能”“散件功能”等技术标准的机械适用,已引发学界与公众广泛质疑。

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公民对行为后果的可预期性。如果今天一个螺母能被定为枪支散件,明天一个弹簧、一段钢管是否也会“变身”?当制造业者人人自危,创新与生产活力将被无形扼杀。

四、期待二审:一次厘清边界的契机

目前,马晓强已提起上诉,案件二审尚未开庭。这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更是一次检验司法理性与技术规范的重要机会。

法律的威严,不在于惩罚的严厉,而在于规则的清晰与适用的公正。若因模糊标准让无辜者蒙冤,损害的不仅是个人权益,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愿二审法庭不止看到“螺母的尺寸”,更能看见背后那个被碾碎的家庭,以及千千万万在模糊红线边缘战战兢兢的中小企业主。

法律不该让人活在恐惧中,而应让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界限清晰,才是真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