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适用9%和6%增值税税率范围,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具体范围,这涉及多档税率。该《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手机流量服务、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的业务活动适用的税目由增值电信服务调整为基础电信服务,对应增值税税率由6%调整为9%。由此,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布公告称将对公司收入及利润产生影响。
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的讨论和担忧:应不应该对此类企业提高税收?提高的税收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企业变相的提高产品价格?
针对这些讨论和担忧,利用观念经济学的理论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一方面,国家政策的转型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另一方面,垄断型企业应该尽快认识到价值创造的根源,应经济规律而生,而不是坐享其成。
首先,此类产品是以信息形式作为产品形态与消费形态,其价格生成机制的核心在于以消费者认可为价值基础,呈现短期恒定、长期下行的特征,且博弈关系更多聚焦于消费者层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公司的价值完全依赖于消费者认可,这是其价格形成的前提。这种认可具有不确定性,例如,消费者今天用联通手机号,明天改用移动手机号。这种价值的不确定性,为价格下降提供了弹性空间。
另外,信息内容可通过复制实现低成本传播,边际成本随消费规模扩大而趋近于零。随着技术进步与市场竞争,同类产品差异不大,消费者选择空间扩大,生产者为维持市场份额不得不降低价格。例如,入户宽带费用每年都在平稳的下降,价格差异更多的体现为区域垄断价格;户外公用网络进入试点运行,多省逐渐推出免费网络等,此类产品逐步变为微忽产品,或者免费产品。
那么,此类公司的价值是由谁决定的呢?由消费者决定,其经济逻辑是:创新决定生产,生产决定价格,消费决定价值。
此类产品的生产以独创性为核心,这种创新属性使其产品天然区别于物质产品的重复生产,为价值创造提供了可能性,但创新本身并不等同于价值。即使是颠覆性的创新,若无人消费,其价值也只能停留在潜在状态。生产在价值链条中扮演 “定价者” 角色,却无法决定价值的最终实现。例如,三大公司决定产品售价,但价格与价值并非直接对等,若无人购买使用,其价值仍为零;反而微信的使用人数庞大,虽然为零价格,但是也创造了巨额价值。生产环节的定价只是为价值量化提供了参考标尺,而价值的真实刻度必须由消费行为来标注。
消费是观念产品价值从潜在变为现实的关键,其核心表现为 “消费量决定价值量”。三大公司的产品推到市场后,无论创新程度多高、定价多么合理,若没有消费行为介入,价值便无从谈起。只有当消费发生时,产品的价值才开始显现,且消费的人越多、消费次数越频繁,价值量就越大。例如,平台公司的价值取决于铁粉与活跃粉的数量,软件的价值体现在激活用户数与使用时长,游戏的价值依赖玩家数量与充值频次,这些量化指标本质上都是消费行为的直接反映。
对于三大公司的产品而言,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核心路径在于推动穷尽消费。在当下,社会财富的增长不再单纯依赖物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规模,主要取决于观念产品价值的充分挖掘。大量未被满足的观念消费需求,如同沉睡的宝藏,亟待被唤醒与激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无限产品的穷尽消费,是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它将原本被禁锢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增长动力。
三大公司愿意继续降价或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吗?这就需要看三大公司的财富创造是否合理。
首先,三大公司的核心是 “天然独特性与专属性垄断”,其垄断形态呈现 “有限排他性” 与 “非必需品属性” 的双重特征。例如,一部小说因情节与表达的唯一性形成天然垄断,没有其他作品能完全复制其核心价值;一款原创软件因代码与功能设计的独特性,成为不可替代的存在。这种垄断的形成与 “创新” 直接相关。观念产品的每一次创新都是对原有市场的突破,创新成果通过版权、专利等制度形成专属性保护,阻止同类复制。但与物质产品垄断不同,观念产品的垄断不具备绝对排他性:它不是必需品,消费者可选择不消费或转向邻近替代品(如不看《哈利波特》可看《指环王》);其专属性仅阻止 “完全复制”,却无法阻止 “同类创新”(如一部科幻小说的垄断,挡不住另一部新科幻小说的出现)。
新垄断的 “有限性” 使其区别于传统垄断:它不控制消费者的生存必需,仅控制某类观念体验的独特供给;它不排斥市场的整体活力,反而因创新激励推动更多观念产品涌现。这种垄断是观念经济的常态,也是创新的重要驱动力,正是对 “独特性回报” 的预期,推动创作者持续产出新的套餐、新的速度、新的流量。
但是,这些垄断企业并非完全依靠自身的创新,更多的倚仗对公共资源的低成本占有,例如,国家投资建设的光纤网络、国家掌握的公民信息、国家背书的企业信用等等。这些无形资源来自于社会,属于全体公民,但是经常被低成本的用于公司运营。
因此,回到开始的问题,此次国家有目的性的调整税率,是基于这些企业的利润并非完全依靠自身的创新能力,而是低成本的使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和国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再次,这些企业会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吗?这要看企业的决策层,如果提高价格,企业将面临被消费者抛弃的局面,最惨的局面是消费者完全抛弃三大运营商,完全依靠其它低成本甚至免费的可替代产品,例如,微信;因此,正确的决策是不断地降低产品价格,通过企业自身降本增效,优化企业管理,通过锤炼企业自身结构,消化因为税收增加而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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