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广大被征收人会看到很多份文件,有一些需要广大被征收人及时了解,并进行拍照、录像留存,还有一些文件是需要广大被征收人在审查之后签字确认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哪些文件是需要签字确认的呢?哪一些文件不需要签字确认,但需要拍照留证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简单地为大家来浅析一下。
首先,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征收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在确定征收范围后需要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具体的征收信息,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征收补偿标准等事项。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预公告只起着一个告知的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虽然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也是征收方必须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一份文件。只要发布了该文件,说明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征收范围,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该文件了查看自己家的房屋或者土地是否有被征收。如果土地征收预公告中确定的征收范围中,有自己家的土地或者是房屋,那么被征收人对于该文件就需要马上拍照、录像,以免征收方日后自行撕毁,而导致被征收人是以后的收纷中无法第一时间提供这一份证据。
另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一份征收方必须要依法主动公开的文件,该文件中包括了具体的补偿对象,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还有社会保障费的具体事项等。如果被征收人想要第一时间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就可以通过这一份文件来查看,但前提是,征收方依法在村民小组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张贴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针对所有广大被征收人的文件,不需要被征收人来签字。但是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之后,广大被征收人需要第一时间针对该文件进行拍照、录像留证。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在补偿阶段,往往会出现各种补偿纠纷,一旦出现纠纷,甚至维权,那么就需要强有力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就补偿安置方案是不能少的,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没有自行撕毁之前拍照、录像,那以后维权就还得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得,又会进一步延长维权时间。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看到补偿安置方案后一定要先拍照,这是很有必要做的事儿。
其次,在相关部门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如果征收项目比较着急,征收方会马上组织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土地现状调查一般需要弄清楚土地权属、土地的位置、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情况等, 也需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时,按照规定,需要有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是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参与。
也就是说,土地现状调查广大被征收人是有权参与其中的,这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征收方不能剥夺,如果在实地调查期间未告知被征收人具体的时间,也没有让被征收人参与,原则上是不合法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参与权。
在了解过土地的情况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实地调查的情况出具土地现状调查表,调查表中要有上面我们所说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这一份文件一般是需要被征收人签订确认的,被征收人在看过这份文件之后,如果上面的信息与实际土地的情况相吻合,那么则可以签字确认,如果土地现状调查表确认的信息与实际不符,需要马上提出来,要求相关部门更正,在更正之后再签字,避免对自己的补偿有影响。
在进行过土地现状调查后,相关部门还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于 这份文件,法律上并非要求强制签字,但有时相关部门也会要求被征收人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签字。对于 评估报告不满意的,被征收人是可以针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出自己意见的,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的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者是在收到复议结果之日起的10日内申请鉴定,这是被征收人的权利。
最后,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评估报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若广大被征收人没有任何的异议,那么征收方就会要求被征收人去办理补偿登记,并要求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所以,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一份需要签订确认的文件,该文件中会直接明确约定了具体的补偿,产权置换时的房屋面积、朝向等事项。
所以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审查上面所有的内容,审查内容是否是双方协商好的,具体的补偿、安置房面积等是否对自己有利等,补偿数额是否正确,因为一旦签订协议,该文件就会马上产生法律效力,若审查不仔细,日后出现问题,对被征收人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不管是签字的文件,还是不用签字的文件,可以说都会影响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一旦发现相关文件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