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詹钰叶
2月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询问一起“债务加入纠纷”案——原告为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山东西王淀粉有限公司,而被告是西南地区首家公募基金公司新华基金。双方此前早已经历了法律“交锋”——新华基金曾起诉包括以上两公司在内的三家“西王系”企业,案由同样为“债务加入纠纷”。资料显示,2021年,新华基金退股西王集团;双方诉讼案最早的收案年度为2023年。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披露的信息,2月3日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正式开庭询问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山东西王淀粉有限公司起诉新华基金的“债务加入纠纷”案。
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新华基金此前曾起诉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西王淀粉有限公司,最早的案号为(2023年)沪0107民初25281号。根据中国司法系统案号编制规则,这意味着法院正式收案年度(即受理年份)为2023年。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24年5月17日作出了民事裁定书,核心争议点在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是否对此拥有管辖权。其中提到,“某某公司6管理人于2023年5月25日再次发布债权人会议公告,并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就西王集团和解协议变更方案(草案)表决通过”“某某公司1已经向某某公司6管理人申报债权,和解协议变更方案对该债权的清偿有特别约定”。裁定书中提到的“某某公司6,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法定代表人:王某2,董事长”,符合西王集团相关信息;“某某公司1,住所地重庆市”“法定代表人:于某,董事长”符合新华基金相关信息(2023年4月~2024年12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春玲)。
天眼查关系图谱还显示,新华基金大股东为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其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均持有东营融创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西王集团近14%的股份。近年来,以上三家企业的大股东西王集团债务压力不小,曾在2019年曝出债券违约;2020年7月,新华基金首次持有西王集团股权,并在次年8月退出,彼时的持股比例为4.34%。
作为西南地区的首家公募,新华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经过21年的发展,截至2025年年末,新华基金旗下公募产品共有48只,合计规模为571.07亿元,在同业中排名85位,其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规模占比均超过43%;公司非货规模为318.49亿元,在同业中排名90位。
从业绩排行榜看,新华基金的固收业务成绩相对较好:国泰海通证券业绩排行榜显示,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权益类基金业绩近三年业绩排名118/149、近五年业绩排名81/139;公司固定收益类基金业绩近三年表现突出,整体市场排名5/137、近五年业绩排名12/126。
公司管理层方面,去年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崔凤廷,与总经理杨金亮、副总经理王之光先后离职,其中王之光任期只有1年零1个月、崔凤廷任期只有1年零七个月;总经理胡三明于去年1月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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