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决定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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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设备启用时间

以上设备将于2026年2月9日 00:00启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