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2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国能东方期货(上海)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国能东方期货(上海)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未按公司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流程,反映出自有资金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健全,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国能东方期货(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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