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问题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抚琴街道组织本单位专业力量,深入生活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排查发现突出隐患、典型案例,现予曝光,以作警示。
本期曝光安全隐患曝光
点位一
点位1:营通街181号
存在问题隐患:机动车堵塞疏散通道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车主将车驶离,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二
点位2:沙湾路25号一栋2单元
存在问题隐患:电梯维修期间施工区域无警示标识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维保单位必须落实现场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第八十七条第(三)项:运营使用单位未将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责令改正。
检查人员在发现此类隐患后,要立即联系业主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三
点位3:昭艺大厦
存在问题隐患:疏散通道堵塞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物管方打开疏散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四
点位4:世纪空间
存在问题隐患:施工起重机械警示标识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应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等,且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起重机械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设警示即违反此条。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告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上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点位一
·整改前后对比
光荣北路77号 , 有限空间(污水井)无标识标牌 ,已整改
点位二
·整改前后对比
营兴街22号 , 电瓶车飞线充电 ,已整改
点位三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西路115号 , 商铺内液化气罐存放超标 ,已整改
点位四
·整改前后对比
仙缘成都旗舰店(一环路北一段134号9栋1层附25-28号) , 有限空间无警示标识 ,已整改
点位五
·整改前后对比
沙湾印象汇(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 , 火灾报警器有损坏 ,已整改
抚琴街道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问题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守牢安 全生产底线。欢迎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抚琴街道办事处提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产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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