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日讯 2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举行的“守护大美湿地,建设更好潍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提高湿地生态功能,2024年12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明确自2025年开始,省级财政按照“谁保护,补偿谁”的原则对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给予补偿。补偿资金按照重要湿地面积进行测算分配,标准为每年80元/亩,单个重要湿地最低补偿金额为60万元,最高补偿金额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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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共有8处省级重要湿地,分别是昌邑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峡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安丘拥翠湖国家湿地公园、诸城潍河国家湿地公园、寿光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潍坊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省财政共下发补偿资金14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植被恢复、地形地貌恢复、水系维护、栖息地修复、鸟类监测、科普宣教、智慧监测、湿地管护等方面,进一步改善了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了动植物资源,维护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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