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隐蔽性强、手段智能化……新型毒品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

我国毒情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时期(13.9万件)下降82.93%,较2024年(3.6万件)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

从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新型毒品案件约4000件。随着2023年下半年滥用严重的依托咪酯被列管,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新型毒品案件猛增至约1.4万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39.1%。随着对依托咪酯打击及其类似物的管制,咪酯类案件有所下降,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回落至1.06万件,但在毒品案件中占比升至45%。近三年,新型毒品案件“先急增后缓降”,呈波动式增长。同时,新型毒品案件已呈超越传统毒品之势,部分省份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广东法院2024年、2025年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分别为82.6%、70.7%,主要为依托咪酯案件。

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毒品滥用正在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依托咪酯滥用已经远超海洛因,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冰毒)排在第二位的毒品。

二是涉案物质来源多元、种类多样。涉案物质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不法分子加工制作的,还有境内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流出的医疗用麻精药品。因境内外麻精药品管制品种、程度存在差异,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从周边及欧洲国家走私三唑仑等麻精药品,以及含麻精药品成分的“减肥药”的案件时有发生。当前一些医院、诊所、药店等成为麻精药品流出的一个渠道。个别医务人员、医药从业者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之便向不法分子非法提供、贩卖麻精药品,个别患者及戒毒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利用医疗机构监管漏洞获取麻精药品后加价贩卖的案件亦时有发生。

当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种类繁多,但相对集中,主要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

三是涉案物质隐蔽性强、伪装性强。新型毒品形态多样,花样不断翻新,突破了传统毒品的晶体、粉末、片剂形态,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咔哇酒”、神仙水等饮品以及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迷惑青少年。此外,“笑气”、丁烷、替来他明及部分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也不容忽视。

四是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对新型毒品特别是麻精药品滥用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及从众心理,容易受到误导、诱惑而滥用新型毒品。未成年人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

五是犯罪手段网络化、智能化特征突出。毒品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已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贩毒分子借助网络勾连,利用物流寄递或“埋包”交付,使用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人毒分离、人钱分离更为普遍,查缉和取证难度增大,给案件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

今日新动态

1.最高检:去年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超4500件

2月2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主要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李昊昕会上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专项监督,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

李昊昕表示,一是抓重点,锚定靶心精准发力。聚焦“四乱”、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不当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涉企行政执法司法问题,靶向监督精准纠治,依法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

二是抓督导,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一方面,严格落实督办案件指导责任。行政检察厅和专项监督工作专班的同志赴湖南、河南、广东对2件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实地督办,指导落实督办责任,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指导吉林、福建、河北、辽宁、广东、海南、贵州等省份认真落实线索核查要求,高质量完成案件线索核查任务。

三是抓模型,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涉企信用体系建设、不动产查封等重点领域,推广浙江杭州、温州、江苏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解决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不当、删除失信信息不及时导致的企业信用评价受损、生产经营困难等现实困境。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构建“涉企信用体系建设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排查问题线索330余条,筛查法院执行完毕或企业破产后失信惩戒未解除线索13条,推动9家民营企业恢复信用。

四是抓小专项,聚焦具体领域推动系统治理。结合各地实际,指导贵州、山西、江苏、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围绕行政处罚、行政执行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色“小专项”,破解涉企行政执法司法堵点。如,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焦点问题,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小专项,截至2025年11月,共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件850余件,推动解决“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

2.白家犯罪集团案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深圳2月2日电 2025年11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绑架、开设赌场等罪,判处白家犯罪集团案白所成、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等5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以白应苍等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通过自行修建、合作开发等方式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杨立强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金主”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组织、强迫卖淫等犯罪,涉赌、诈等资金290余亿元,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多名中国公民受伤。此外,白应苍还结伙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白应苍组织、领导白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犯罪集团实施犯罪,被告人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电诈犯罪集团或团伙实施犯罪,分别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均应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死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3.北京长峰医院火灾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文杰等19人被判刑

2026年2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汪文杰等19人重大责任事故案公开宣判,对各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18日12时50分许,在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环氧树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角磨机切割金属净化板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燃;引燃现场附近可燃物,产生的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楼内木质装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发挥作用,固定消防设施失效,致使火势扩大、大量烟气蔓延;加之未能有效组织高楼层患者疏散转移等原因,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均应予以惩处。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是否自首、认罪悔罪、赔偿经济损失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被害人、被告人亲属旁听了案件宣判。

聚焦热新闻

1.事发上海一山姆超市!两女子1个举动致停车场拥堵引发围观!商场回应

1月31日下午,在上海青浦区的山姆会员商店,两名女子在停车场一空车位“人肉”占位。一辆开启自动泊车的新能源汽车欲停进空车位,女子不肯退让,人机僵持不下,导致停车场堵了很长的队,引发围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月1日,目击者马女士称,两名女子站在空车位上占位,当时车位紧张,新能源汽车进入停车场后,车主开启自动泊车就下车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系统检测到空车位后想停车,但后方有障碍无法停进车位,一名保安发现后前来协商,女子仍不同意让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山姆青浦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提倡“人肉”占车位这种做法,现场发现会进行劝导,如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商场反映。

2.550箱烟花爆竹跨省“偷渡”入沪?三名“火药客”栽了!

近日,松江警方依托长三角警务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合浙江嘉兴警方开展跨省协作,成功破获一起危险作业、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钱某3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场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550余箱,及时掐断一条非法烟花爆竹“入沪”链条。

2026年1月30日晚,松江警方对浙江嘉兴警方提供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进行研判后,在G60沪昆高速精准拦截了一辆载重9.9吨的厢式货车。当民警打开货车柜门时,满满一车厢烟花爆竹赫然在目,经清点多达550余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此,松江警方迅速开展案件深挖,围绕驾驶员赵某交代的收货地点、联系人等关键信息进行深度研判,很快锁定了此批烟花爆竹的实际购买人李某、钱某。经查,二人无经营烟花爆竹的资质,有非法经营的重大作案嫌疑。次日,松江警方成功将李某、钱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钱某为非法牟利,于1月28日在网上下单采购了550余箱烟花爆竹,欲运回上海后非法售卖。1月29日,由中间人通过网络平台委托赵某负责运输。赵某为赚取高额运费,在明知自己没有运输危险品资质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承接了运输业务,驾驶货车跨多省非法运送危险品入沪,对上海的公共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的55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扣押,后续将依法没收并集中销毁,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均需取得专门许可。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等重大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和公共安全。临近春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规烟花爆竹,并在规定区域进行燃放。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

上海法治声音是一个政法人发声集结号。我们拥有一批熟识的政法条线工作者、基层干警、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授。 从法治活动、大案要案,到市民关心的法治话题和民生信息,都可能写进我们给你的法治声音“集合帖”。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