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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希腊媒体报道,独立公共收入管理局(AADE)推出专项申请机制,允许小型企业申请加入新型跨境贸易特惠制度。该制度现允许企业在欧洲市场销售价值不超过10万欧元的商品免征增值税,128日起正式实施

加入该优惠制度的基本条件为:企业当前年度及上一年度在欧盟的总营业额均不得超过10万欧元,同时在希腊境内的交易额每年不得超过1万欧元。新框架简化了跨境交易流程,并免除了申报环节的基本行政义务,包括取消在销售所在国获取增值税号的义务;取消根据各国国内法规在不同成员国提交增值税申报表的义务以及简化免税商品与服务供应流程,增强小企业的对外拓展能力。

该特殊免税制度自2026年1月28日起实施,适用于在注册地以外从事销售或服务的企业。若企业被认定不符合免税条件,将追溯征收相关交易的增值税。在希腊,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0欧元的企业可免征增值税。但此类企业可与其他欧盟国家企业开展免税交易,总额上限为10万欧元,且须符合各成员国规定的具体限额。

免税金额需依据企业申请免税的各成员国所设定的具体国家限额进行核定。例如,某企业因营业额超过希腊1万欧元的免税限额而无法在希腊免税销售,但若其在其他国家经营时未超出该国对应限额,则可在这些国家免税销售。

希腊注册企业可通过myAADE数字门户的专项申请系统:

向一个或多个成员国提交申请,加入小企业特别计划(需事先通知希腊税务管理局),申报其在其他成员国的交易。

企业将业务扩展至新成员国或申请终止使用该计划。

企业需提交季度报告,申报其在欧盟范围内供应的货物或服务价值。

若营业额超过阈值,须立即通知希腊税务局。

希腊税务局则与其他成员国沟通核发个体识别号,批准其他成员国企业在希腊经营的免税申请,并监督企业遵守营业额门槛的情况。

适用跨境制度的企业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最后一天提交季度报告。若超过欧盟10万欧元上限,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报告,届时豁免资格自动终止。从旧制度转入新制度的企业,须在转入后两个月内提交库存申报。最重要的创新之一是企业可同时适用国内和跨境两种制度。

若小型企业在希腊的营业额低于10000欧元,且在欧盟的总营业额低于100000欧元,则可在本国及其他成员国享受免税待遇。关于同时注册,申请须通过欧洲系统独家提交,但公告后前两个月(截至2026年3月底)除外——在此期间可单独提交国内市场申请。(宋飞诺)

图源:ertnews.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