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中山北一路的广中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着一辆被俗称为“老头乐”的老年代步车,后座上载着她的丈夫黄大爷。在红灯亮起时,沈大妈并未停车,而是径直闯了过去。

就在此时,李小姐驾驶着一辆小轿车,正按着绿灯指示正常通过路口。面对突然冲出的代步车,李小姐根本来不及反应,两车瞬间猛烈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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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冲击力导致两车均严重受损,沈大妈和黄大爷也身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

经诊断,沈大妈两处椎体压缩性骨折、7根肋骨骨折,分别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黄大爷则有10根肋骨骨折,也构成了九级伤残。两人的误工、护理和营养期分别长达420天和240天。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进行了详细调查并认定:

沈大妈驾驶的“老头乐”属于无牌照、无驾照、无保险的“三无”车辆,且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轿车司机李小姐在通过路口时未尽到充分的减速观察义务,也需承担次要责任。

而作为乘客的黄大爷,因未提醒驾驶人遵守交规,同样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终,责任被划分为:沈大妈承担1/2,李小姐承担1/3,黄大爷承担1/6。

尽管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沈大妈和黄大爷在治疗结束后,仍向李小姐及其公司、保险公司提出了总计超过70万元的赔偿要求。在协商无果后,他们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对于原告提出的高额索赔,法院结合实际伤情,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剔除。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沈大妈21万元、黄大爷14万元,共计35万元;李小姐所在公司赔偿两位老人律师费共计6000元。因李小姐当时是执行职务行为,她个人无需承担赔偿。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

此案判决一经披露,便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

许多网友表示,老人驾驶“老头乐”闯红灯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却仍能获得数十万元的赔偿,这似乎有违“谁弱谁有理”的朴素认知。

事实上,法院的判决严格依据了交警的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时,即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或过错较小,依法也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一定保护和人道主义关怀。

然而,“老头乐”这类车辆的安全隐患在事故中暴露无遗,它们大多属于违规车辆,无法上牌、买保险,驾驶者也往往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一旦上路,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应当从源头上加强对这类违规车辆的生产和销售监管,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事故责任划分,引导老年人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