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规驾驶“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引发网友的纷纷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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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两车猛烈相撞,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两车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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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交警部门据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1/2),李小姐承担次要责任(1/3),黄大爷承担次要责任(1/6)。

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沈大妈与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沈大妈索赔43万元,黄大爷索赔27万元,二人合计索赔超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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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针对原告诉求的70余万元赔偿,法院对其中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对二期治疗相关营养费、护理费等部分诉求,结合实际伤情及恢复情况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代李小姐赔偿沈大妈夫妇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共计6000元。

此案件,之所以受到关注,原因有两:

一是,案件很寻常,也会经常遇见,所以事关每一个人。说实话,现在闯红灯的现象太多,防不胜防。

另一个是,此案件事实清晰但是索赔金额和判定的金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此案件的原告,无证驾驶,而且还闯红灯,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居然还要索赔70万。

案件中黄大爷乘坐了沈大妈的无证驾驶的车,而且还闯红灯,试问他有何资格状告绿灯行驶的李小姐?他要告,不应该是告这个闯红灯的沈大妈?

更为关键的是,沈大妈无证驾驶,还闯红灯,出了事,还告别人。此案如果是这样判断的话,姑且不要说合不合理,单单如此判定,是不是会纵容一些人故意的闯红灯?

为此,网上基本上是反对的声音!

上海虹口法院的判定,不仅让当事人无法理解,就是稍微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能理解。

在这里,我们支持案件的被告上述,甚至可以起诉对方,闯红灯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