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城市文明,塑造城市精神
散步遛狗时,您是否也曾
在公共场所,撤下牵引绳
任狗“自由”行,殊不知
这样的行为
违反了《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不仅对他人的安全造成隐患
也对周围的环境很不友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月31日,摄于南阳市申伯公园
曝光不是目的
而是让所有人都有
“文明生活”的意识
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4月29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九)不虐待、遗弃宠物,携宠物外出时,束链牵领或者采取其他约束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来源:南阳文明网
长按识别加南阳家长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