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城市文明,塑造城市精神

散步遛狗时,您是否也曾

在公共场所,撤下牵引绳

任狗“自由”行,殊不知

这样的行为

违反了《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不仅对他人的安全造成隐患

也对周围的环境很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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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摄于南阳市申伯公园

曝光不是目的

而是让所有人都有

“文明生活”的意识

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4月29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九)不虐待、遗弃宠物,携宠物外出时,束链牵领或者采取其他约束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来源:南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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