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春潮涌动迎两会,法护公正启新程。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切,最高人民法院推出“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平安、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用翔实数据和鲜活案例,全面展现人民法院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2026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介绍了当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形势特点,通报了2023年以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主要举措和成效。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当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形势和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在严厉打击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情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 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时期(13.9万件)下降82.93%,较2024年(3.6万件)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彰显了党领导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和综合治理效能。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毒情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新型毒品问题愈发突出,给禁毒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从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新型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波动式增长、占比增大。近年来,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加大,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2023年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新型毒品案件约0.4万件。随着2023年下半年滥用严重的曲马多复方制剂、依托咪酯相继被列管,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2024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猛增至约1.4万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39.1%。随着对依托咪酯打击及其类似物的管制,咪酯类案件有所下降,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回落至约1.06万件,但在毒品案件中占比升至45%。近三年,新型毒品案件“先急增后缓降”,呈波动式增长。同时,新型毒品案件已呈超越传统毒品之势,部分省份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广东法院2024年、2025年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分别为82.6%、70.7%,主要为依托咪酯案件。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毒品滥用正在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依托咪酯滥用已经远超海洛因,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排在第二位的毒品。
二是涉案物质来源多元、种类多样。涉案物质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境内不法分子加工制作的,还有境内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流出的医疗用麻精药品。因境内外麻精药品管制品种、程度存在差异,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从周边及欧美国家走私三唑仑等麻精药品,以及含麻精药品成分的“减肥药”的案件时有发生。当前一些医院、诊所、药店等成为麻精药品流出的一个渠道。个别医务人员、医药从业者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之便向不法分子非法提供、贩卖麻精药品,个别患者及戒毒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利用医疗机构监管漏洞获取麻精药品后加价贩卖的案件亦时有发生。当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种类繁多,但相对集中,主要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
三是涉案物质隐蔽性强、伪装性强。新型毒品形态多样,花样不断翻新,突破了传统毒品的晶体、粉末、片剂形态,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咔哇酒、奶茶等饮品以及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迷惑青少年。此外,“笑气”、丁烷、替来他明及部分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也不容忽视。
四是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对新型毒品特别是麻精药品滥用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及从众心理,容易受到误导、诱惑而滥用新型毒品。未成年人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甚至有初中生滥用。廖某森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向2名十三四岁初中生贩卖麻精药品供其吸食。有的青少年滥用成瘾后,又被人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以贩养吸,从滥用者沦为犯罪者。
五是犯罪手段网络化、智能化特征突出。新型毒品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已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贩毒分子借助网络勾连,利用物流寄递或“埋包”交付,使用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人毒分离、人钱分离更为普遍,查缉和取证难度增大,给案件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
六是涉毒次生风险、衍生犯罪危害增大。吸食依托咪酯、曲马多等麻精药品后肇事肇祸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被告人滥用右美沙芬后实施暴力行为,有的被告人滥用曲马多复方制剂后昏迷驾车撞人,有的被告人利用麻精药品的镇静、麻醉等功能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这些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近三年来人民法院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举措成效
面对毒情形势发展变化,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禁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新型毒品问题治理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从严惩处和精准打击相结合,突出打击重点
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总方针和主基调,一以贯之、一体适用于新型毒品案件审判,不断加大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新型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以及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组织多人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并向社会大肆贩卖的被告人严某柱、董某震死刑;河南法院对长期、大量贩卖医疗用麻精药品盐酸哌替啶片剂的被告人苏某和判处死缓;广东法院对大宗贩卖高纯度依托咪酯的被告人曾某衍判处无期徒刑。对于利用麻精药品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鉴于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有别,人民法院在审理新型毒品案件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充分考虑涉案毒品毒害性、纯度、滥用情况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于涉医疗用麻精药品案件,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既从严惩治导致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免受麻精药品滥用之害;又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用药需求,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罚当其罪。河南法院对于出于医疗目的从境外代购精神药品氯巴占并在病友圈售卖的被告人胡某弟,依法认定不构成毒品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免刑。
(二)坚持规范指引与案例指引相融合,强化审判指导
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对新型毒品犯罪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坚持规范指引与案例指引双向发力,不断加强新型毒品案件审判指导工作。
一是制发规范文件,统一裁判尺度。2023年4月,针对麻精药品替代滥用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同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专节规定了涉麻精药品犯罪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就新型毒品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等问题给出指导意见,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更加精准的规范指引。近两年来,为研究解决新型毒品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在国家禁毒办牵头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赴案件高发多发省份开展实地调研,为下一步联合出台有关新型毒品案件规范性文件奠定基础,相关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编选典型案例,提供办案指引。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办案就是指导”理念,注重发挥案例库、法答网作用,加强典型案例遴选编写,持续深挖新型毒品案例资源,不断提升入库案例、精品答疑统一裁判标准、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截至目前,案例库中毒品犯罪案例145篇,在刑事案例中占比7.1%。同时,编辑《刑事审判参考》(惩治毒品犯罪专刊),通过鲜活案例揭示裁判要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高级法院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审判指导。
(三)坚持末端惩治与前端治理相统合,深化禁毒综治
各地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不断加强禁毒综治工作,以制发司法建议和强化法治宣传为抓手,抓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促推新型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发司法建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用麻精药品监管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麻精药品监管体系。对此,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麻精药品流弊问题治理,并研究起草有关规定。各级法院针对办理新型毒品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及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三年来,各地法院就新型毒品防治宣传、麻精药品监管、电子烟治理、网络平台管理、物流寄递规范、“笑气”管控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了120余份司法建议,涵盖卫健、市场监管、烟草专卖、海关、邮政、宣传、教育等部门,切实推动源头治理、规范行业秩序,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和防范青少年涉毒这两个关键点发布典型案例;会同司法部在国际禁毒日联合推出SVG答题活动,通过新颖的案例互动形式增强用户参与感,用年轻人容易接受的“网言网语”提升禁毒知识渗透力。各地法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法治宣传,揭露新型毒品花式伪装和滥用危害,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四)坚持立足本职与协作共治相配合,凝聚强劲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树牢禁毒工作“一盘棋”意识,认真履行国家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公安、检察、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就司法规范性文件起草、相关法律适用、麻精药品监管等座谈研商。各地法院也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探索禁毒协作共治新举措。比如,针对办理麻精药品案件相关突出问题,上海高院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制定《办理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试行)》。江西高院与省邮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强化司法邮政协作 开展“无毒邮路”建设的通知》,筑牢快递行业涉毒安全防线。川渝省级法检通过召开禁毒工作司法协作会,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动形成跨区域、跨部门毒品治理新模式。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不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毒品问题治理,推动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摄影:胥立鑫
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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