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工人在酸菜池中抽烟吐痰”一事的违法细节和处罚结果披露。

2025年10月,辽宁锦州市凌海隆盛腌渍菜厂工人在酸菜装车时抽烟吐痰,污物流入酸菜池,相关视频引发舆情。经查,涉事32吨酸菜被运回该厂切丝储存,货值6.4万元,均未售出。辽宁锦州凌海市市监局认定其构成生产污秽不洁食品违法行为,经听证后从重处罚,没收酸菜、罚款110万元、吊销许可证,并对3名相关人员实施五年行业禁入。

据介绍,2025年10月26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通知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视频显示有一个在酸菜池里干活的工人一边抽烟一边向酸菜池里吐痰,该被吐痰的酸菜流向辖区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王某昌经营的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进行现场检查。

在该厂车间内发现两处存放酸菜的桶,其中车间南侧33桶酸菜丝为王某昌(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经营者)于10月24日、25日从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拉回来的酸菜,拉回酸菜后切成丝储存。

经查,当事人王某昌因厂子经济效益不好于疫情期间离开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外出打工,王某昌的姐夫杨某作为该厂的厂长维持着该腌渍菜厂的生产经营。2024年6月1日,杨某和刘某商量,以刘某的名义和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租池协议,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北侧租腌菜池20个,租金20万元。腌渍过程中杨某负责腌渍酸菜时的人工、车辆、白菜、盐的费用,还有腌渍后拉酸菜的人工、车辆的费用。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负责水、电和后期酸菜帮、酸菜水的处理及腌渍过程中的管理及巡查。2025年10月24日、25日,杨某每天雇一辆车和12个工人去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拉酸菜,每车装16吨酸菜,共计32吨。

在25日装车的过程中,工人马某一边抽烟一边向酸菜池里自己所站的板子上吐了口痰,板子上有酸菜水,痰会随着酸菜水进入酸菜池,这一动作被人录下,26日在网络上传播。

这两车酸菜拉回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后被切成丝,装在桶里储存,共计33桶。当事人25日把这两车酸菜切成丝统一装在桶里,桶上没有任何标志,无法对两车酸菜进行区分。该酸菜销售价格为2000元一吨,货值金额共计64000元,未售出,无违法所得。马某是王新帮杨伟找的工人,装卸一吨酸菜的费用为80元,至今没有收到工钱,以前马某没有给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干过活。

2025年12月9日,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本案《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按照告知书中的拟处罚决定予以处罚。

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规定,已构成生产污秽不洁酸菜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经各大媒体曝光、转载,引发了广泛的负面舆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从重处罚:没收32吨酸菜丝;罚款110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限制王某昌、杨某、马某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辽宁葫芦岛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给予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给予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勇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