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全民践行

共护美好家园

南充三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为进一步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改善空气质量、

维护良好生活环境,

近期,

南充市辖三区正式发布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

在此郑重提醒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将承担多重不良后果,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充三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

顺庆区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顺庆区范围内所有街道(潆溪街道双庙子村、碾子湾村除外)、新复乡全域;共兴镇(正月十四除外)石院坝村、五洞桥村、龙角寨村、大营坝村;金台镇打石厂村、肖家庙社区、制笔村、大林寺社区、南田寺村。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禁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三)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五)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六)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南充市顺庆区应急管理局2222531,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2720259,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260110。

六、本通告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高坪区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宁静、清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白塔街道,清溪街道,龙门街道,小龙街道,都京街道,青莲街道,螺溪街道,老君街道,东观镇的半边街社区、老官滩社区、东新路社区、马路街社区,长乐镇的永康社区、幸福社区,走马镇的走马村,佛门乡的大佛岩村,江陵镇的双拱桥村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三)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五)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六)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未成年人在禁燃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110,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17-3342110,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12345,南充市高坪区应急管理局0817-3340001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嘉陵区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火花街道、南湖街道、都尉街道、文峰街道、西兴街道,河西镇鼓锣山社区、长春村、万树山村,双桂镇石楼社区、长乐寺村、袁家店村,世阳镇韩家村、小安乐村,曲水镇胜兴村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四)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广场、市场、商场、超市、公园、敬老院、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宗教场所、大型文体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

(六)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七)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3638888,南充市嘉陵区应急管理局3635063,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639400。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特此通告。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污染空气 损害健康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颗粒物等污染物,短时间内造成空气质量急剧下降,形成“雾霾”隐患。这些有害物质不仅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哮喘等疾病,还会加重老年人、儿童及慢性病患者的身体负担,长期暴露更会损害心肺功能,影响人体免疫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引发火灾 危及安全

烟花爆竹燃放时火星飞溅、火焰喷射,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尤其在居民区、易燃易爆场所、山林等地,可能快速蔓延成火灾。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房屋烧毁、车辆焚毁、山林失火等事故频发,不仅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更直接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给家庭与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噪音扰民 扰乱秩序

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噪音可达100分贝以上,远超人体耐受范围,会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作息。夜间燃放更会影响睡眠质量,对老人、婴幼儿、孕妇及备考学生造成极大困扰,同时可能引发宠物受惊逃窜、邻里矛盾等问题,破坏社区和谐秩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产生垃圾 破坏环境

燃放后残留的烟花爆竹碎屑、包装垃圾等,会给城市环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这些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若未及时清理,还可能堵塞下水道、污染土壤与水体。此外,部分烟花爆竹残留物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长期堆积会造成土壤污染,危害生态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

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共同守护平安、整洁、安静的

居住环境,

举报违规燃放

可拨打110等举报电话

来源 | 南充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