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常说的“60号文件”,指国人部发〔2006〕6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核算的核心依据,2014年养老保险改革后仍作为“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的重要规则沿用。

一、核心适用人群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退休人员(公务员、事业编教师/医生、机关工勤等);

企业退休、编外/临时人员不适用。

二、关键计发规则

1. 计发基数

公务员:退休前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退休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

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岗位工资(普通工)。

2. 计发比例(按工龄)

满35年:90%

满30年不满35年:85%

满20年不满30年:80%

满10年不满20年:70%。

3. 工龄认定

知青下乡、企业调入前社保年限、艰苦边远地区折算年限等可合并计入,直接影响计发比例。

三、与2014年改革的衔接

老人(2014年10月前退休):全程按60号文件核算与调整;

中人(改革前后跨期):以60号文件为老办法兜底,与新办法对比“就高不就低”;

新人(改革后入职):按新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不直接适用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