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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变“彩票”、最高奖800元

的活动已正式启动

太原入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一起来看具体信息!

PART.01

太原入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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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局

✅最新信息

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月23日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太原在内的50个城市入选。这一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重点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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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如何参与抽奖?

参与条件

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可以组织抽奖。

奖项设置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兑奖方式

试点城市将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并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消费者需关注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消费场所的公告,了解具体的兑奖方式和流程。

✅谁能参与?覆盖哪些场景?

答:只要你是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这八大行业消费,拿到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发票(具体额度由试点城市确定),就能参与抽奖。

奖金有多少?要交个税吗?

答: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的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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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40178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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