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一项新的税收政策开始实施,个人每次提供劳务或者服务,只要收入低于一千元,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了。

这看起来是个好消息,尤其是对于外卖骑手,自由撰稿人,兼职讲师这些人来说,他们一天的收入如果不超过一千块,就能省下一笔税钱,实实在在的减负。

不过,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减税红包的背后,还有一根监管的绳子正在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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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一千元的免税门槛,确实比以前的五百元提高了,惠及的人也更广,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葛玉御副教授说,以前这个按次免税的优惠,主要只给个人和个体户,现在呢,所有年销售额在五百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这意味着规则更统一,制度也更规范了,负担是减轻了。

但是,千万别以为这就意味着可以随意享受免税了,政策制定者早就想到了各种情况,并设置了精细的规则,除了这一千元的按次起征点,自然人如果想适用更高的,比如月销售额十万元的优惠,只有六条非常特定的路径,比如出租不动产,或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大学教授给企业做一天培训,收了九百元,按次算,他不用交税,可如果他这个月累计的讲课费达到了八万元,那么这九百元就不能单独按次免税了,必须和他整个月的收入打包在一起计算,如果总额超过了十万元,他就得为这九百元缴税,税务总局科研所的黄立新所长解释说,这样设计是为了防止有人把收入拆分成很多笔,每笔都低于一千元,从而重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既要减负,也要保证税收的公平。

更关键的变化在于税收征管的方式,以前,个人取得收入后,可能需要自己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并缴税,但现实中很多人并没有这么做,支付款项的单位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现在不同了,根据增值税法的实施条例,境内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为收款的个人代扣代缴增值税,葛玉御副教授指出,这是一个颠覆性的转变,支付方被推到了税收征管的前线,和反向开票等措施一起,形成了严密的监管组合拳,比如,高校支付给教授一万元的课酬,现在就需要先扣下相应的增值税,再支付剩余部分,这对于支付单位,比如企业,高校的财务部门来说,意味着工作流程必须调整,系统可能也要更新,如果做错了,还可能面临罚款。

所以,面对这个新政,不同的人站在了不同的路口,对于广大的自然人来说,需要清楚自己的收入属于哪种情形,是按次一千元免税,还是那六种特定情况,并且要习惯在收款时被扣税,这将成为新常态,对于小微企业,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他们终于有了明确的起征点身份。

但也要注意,如果下游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可以选择就某笔交易放弃免税,开具专票,而这并不会影响他们享受其他交易的免税优惠,对于支付款项的单位来说,代扣代缴增值税从一项可选动作变成了必答题,付款即扣税将成为标准操作,财务流程必须跟上,否则就有风险。

黄立新所长总结说,这项政策实际上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走钢丝,提高起征点是放水养鱼,让更多人减轻负担,而加强征管则是守护鱼塘,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应收尽收,当外卖小哥因为日收入八百元免税而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高校的财务人员可能正在为支付教授九百元课酬而计算代扣的税款。

这场静悄悄的征管变化,标志着我们对零星税源的管理,正在告别过去的粗放时代,走向更精细化的阶段,一千元这条线,既是一道减税的红线,也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政策减负的意图,也折射出税收治理正在追求更高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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