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曹群

近日,湖北省安委办公布第四批、共18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多名一线员工在巡检、检修过程中发现异常,通过既定渠道及时上报,企业随即研判处置并形成明确反馈,风险被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安全生产领域,隐患能否被及时发现、是否能第一时间处理是保证安全的重要因素。从此次公布的案例看,风险识别更多发生在生产一线:一次巡检中的细致观察,一次按流程的规范上报,一次负责人的“回头看”,就可能避免严重后果。这种来自一线的风险“前哨”,是安全生产中最早,也最关键的一道防线。

制度化的内部报告机制,正是在这一环节发挥作用。员工发现问题后,有明确的上报路径;企业接到报告后,启动技术研判和处置程序;隐患消除后,形成结果反馈。这一闭环运转,降低了“发现了却没人管”“上报反而惹麻烦”的顾虑,使隐患报告成为一种被制度接住的正常行为,而不是个人承担风险的“额外举动”。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案例中,企业在隐患处置后给予了明确反馈,包括奖励、通报、评优等多种形式。这种反馈本身,形成了机制的重要一环。

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北同步推进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也进一步拓宽了风险发现的来源。从企业内部到社会公众,多渠道参与安全生产治理,逐步形成合力,为安全生产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提供了实践样本。

把隐患发现嵌入日常流程,把报告处置形成闭环,把正向反馈落到实处,让每个“多看一眼”成为制度和常态,“安全防线”就能真正前移至风险之前,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