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吉林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李熙爽
“以后,每个月爸爸来看我两次,我们约好下次一起去科技馆!”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8岁的小雅(化名)重拾往日的开朗。几个月前,因离异时产生纠纷,小雅的母亲拒绝丈夫探望孩子,小雅变得沉默寡言。
学校老师发现问题后,迅速联系双阳区“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一支由法官、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组成的专业团队及时介入,多维度发力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探望协议,一度冰封的亲子关系得以回暖。
小雅的故事,是吉林省法院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格局的生动注脚。去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省高院)正式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推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一案多护”,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链条、精准化保护,还能以更系统、更专业的视角统筹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多元问题,从根源上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让权益保护向前延伸向后拓展
“过去,涉未成年人案件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审判庭审理,容易出现权益保护‘碎片化’问题。”吉林省高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庭长岳航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建立,让以上困境得到根本性破解,“‘三审合一’将不同领域的司法资源整合到一起,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既‘向前延伸’,又‘向后拓展’。”
“案件发生前,发现矛盾纠纷,司法力量能提前介入排查;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将孩子们的权益放在首位统筹考量;案件办结后,也不会一判了之,而是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和成长需求。”岳航向记者举例介绍,“就拿离婚纠纷来说,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会将孩子的抚养、探望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遇到家暴行为,会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三审合一”机制还打破了跨领域协作的“壁垒”。据悉,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成立后,在省高院的统筹指导下,吉林省基层法院纷纷跟进落实,双阳区法院就是依托这一机制,建立“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与公安、教育、妇联等20余家职能部门携手联动,凝聚守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此外,该举措还提升了司法服务的专业化质效。新组建的审判团队不仅精通法律条文,也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在审理性侵等案件时,能做到依法严惩犯罪与为被害人提供心理干预并重。
给予孩子们“全维度保护”
岳航告诉记者,为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维度保护”,吉林省高院探索出一系列实打实的创新举措。
“面对不同类型的涉案未成年人,我们精准对接需求、分类施策。”岳航介绍,针对性侵、家暴未成年人的犯罪,法院坚持“零容忍”,依法从重处罚;对抚养费、探望权等家事纠纷,则大力推行“调解优先”。2025年全年,全省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率为52.63%,撤诉率为16.48%,调撤率合计为69.11%,体现了柔性司法的强大效能。
司法的温度,还藏在专业与心理关怀的融合里。全省法院主动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在案件审理中同步提供心理疏导。同时,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目前已有2080名法官受聘,覆盖2547所中小学,通过“以案释法”,让枯燥的法律知识成为孩子们听得懂的道理。
为了织牢保护网,还借鉴双阳区经验,推行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一联动”机制,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拧成一股绳,一起解决未成年人的实际困难。
“前不久,一对夫妻离婚后,女儿归父亲抚养。14岁的女孩认为妈妈抛弃了自己,一时冲动离家出走。民政局得知情况后,激活‘一案一联动’机制,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孩子不仅顺利回家,还解开了心结,接纳了父母离异这件事。”岳航说,该机制启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双阳地区已经成功化解典型案例34件。
从个案处理转向“源头治理”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不仅是办结一个个具体案件,更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挖掘未成年人涉案的深层共性原因,从而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岳航说。
通过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深度研判,团队发现,性侵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究其根源,除了家庭教育缺失、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法治意识不足等个体原因外,还暴露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岳航用两个反差强烈的案例,讲述该机制落实与否的差别。此前,一个12岁的女孩遭遇母亲男友性侵,无助的她将遭遇写在纸条上向老师求助。老师随即带孩子就医检查,学校第一时间报警,让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女孩的生活恢复平静。另一起案件却成为悲剧:13岁女孩因叛逆而遭遇家长虐待并中断义务教育,相关方并未及时将该情况上报,女孩在持续虐待中遭受严重伤害。
“两个案件,两种结局,强制报告落实的‘一念之差’,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却有‘天壤之别’。”岳航表示,下一步,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将充分利用司法建议这一有力抓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研究、协同发力,让涉未成年人案件从“个案处理”转向“源头治理”,为孩子们撑起安全晴朗的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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