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山西省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根据上级关于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消费补贴发放公平、公正,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可以承接“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养老机构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同时具备养老服务资质和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的机构只能选择一种进行申报。1.在本县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且在本县实体运行,收住老人不少于1年的养老机构,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2.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要求。3.机构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含单独或联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规定,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具备承担本项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遴选工作。(二)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三)评估人员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并考核合格,能熟练掌握评估指标及操作要求;(四)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确保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不受侵害;(五)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含单独或联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六)在本县开办参与养老机构或与本县养老机构存在直接关联(指股权控制、同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的单位不得参与遴选;(七)评估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及家属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评估工作。评估费标准按不高于100元/次收取。(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保障局养老服务股,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此次遴选为首批集中遴选,后续有意向参加的机构可向直接向娄烦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申请和资料)3.养老机构提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护理证复印件及养老机构运营情况简介。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提供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5.养老机构、评估机构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报告》(均打印后加盖公章)。(二)资质审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将收到通知参加正式遴选(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服务质量、制度建设等;评审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核验。(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养老机构库和评估机构库。联系电话:0351-53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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