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财政厅_公示公告】

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现就开展海南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评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采取竞争性方式评选海南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二、评选条件

参与本次评选的银行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在琼总行或一级分行。

(二)已开设省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总行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

(四)财务稳健,2024年末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监管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即:各参与银行总行资本充足率大于或等于10.5%;不良贷款率小于或等于5%;拨备覆盖率大于或等于120%;流动性比例大于或等于25%;流动性覆盖率大于或等于100%。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填报利率遵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若违反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取消参与评选资格。

三、领取材料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银行请于2026年2月2日(周一)下午8点前到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606室领取评选文件。

四、参评截止时间

纸质参评材料应于2026年2月4日(周三)下午6点前递交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606室。逾期的参评材料将被拒收。

五、评选时间、地点

评选时间:2026年2月5日(周四)上午9点。

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按纸质参评材料进行评审。

评选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

评选结果将于2026年2月5日(周四)在海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特此通告。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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