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一场追责。在舆论场中,一种简单粗暴的“标签化”追责逻辑悄然盛行:学校起火,便直指教育部门监管不力;医院失火,便归咎卫健系统履职不严;酒店、养老院发生火情,文旅、民政部门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众矢之的。

将不同场所的火灾,简单归因于其行业主管部门,看似直指问题、问责有力,实则是混淆了责任边界、简化了安全逻辑,既不客观,更不公平,也绝非防范火灾的治本之策。消防安全不能和安全生产划等号,火灾调查追责问责也不能拿安全生产那一套来硬套。

火灾的发生,从来不是单一部门、单一环节的疏漏,而是安全责任链条上多个节点失守的综合结果。任何一个场所,从建成投用到日常运营,都置身于一套完整的安全监管体系之中,行业主管部门只是其中一环,绝非“全责方”。以学校为例,校园建筑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离不开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把关;校园周边的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源保障,需要属地街道、城管、公安等部门协同发力;日常消防设施的巡检维护、师生消防知识的普及演练,既需要教育部门统筹部署,更依赖学校自身落实主体责任,甚至每一位教职工、学生的安全意识都至关重要。一场校园火灾,可能是消防设施年久失修、违规使用电器、消防通道堵塞等多种问题叠加,若只盯着教育部门问责,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放过了真正的隐患源头,也让其他责任方置身事外。

医院、酒店养老院亦是如此。医院的消防工作,既要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管理,更需要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指导隐患整改,需要住建部门保障建筑消防合规,需要电力、燃气部门保障设施安全。酒店作为经营性场所,文旅部门负责行业服务规范监管,而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主体是酒店经营者,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监督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设施合规检查,任何一方失守,都可能埋下火灾隐患。养老院的安全,民政部门负责行业指导,但其建筑消防合规、日常消防管控、应急处置能力,同样离不开消防、住建、属地政府的多重监管与支撑。

把不同场所的火灾,简单归为对应行业部门的“全责”,本质上是对消防安全“多元共治”体系的无知,是用“单一问责”替代“系统治理”。

这种“贴标签式”追责,危害远不止于不公。

一方面,它会误导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知,让人们误以为“行业管安全”,忽视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专业责任、属地的属地责任,甚至淡化了每个人的安全义务,最终导致安全责任意识的碎片化。

另一方面,它会让行业主管部门陷入“背锅式”问责的困境,分散其在行业发展、服务提升上的精力,被迫将大量资源投入到本不属于核心职责的消防细节管控中,反而弱化了其应有的行业监管职能。

更重要的是,这种片面追责无法触及火灾隐患的本质,今天问责了教育部门,校园消防设施失修的问题未必解决;明天问责了民政部门,养老院违规用火用电的行为未必杜绝,同类火灾仍会反复发生,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安全的根基。

消防安全,从来没有“旁观者”,更没有“替罪羊”,其核心逻辑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责任闭环,是“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主体落实主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在本行业内推动安全理念普及、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要求,而非包揽所有消防细节、承担全部火灾责任。

消防救援机构作为专业监管部门,负责消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处置,是消防安全的“专业把关人”;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消防设计与施工验收,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属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兜底管理,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而各类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才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起设施维护、日常管控、应急演练的核心责任。

杜绝“贴标签式”追责,需要回归理性与专业。舆论场应摒弃简单化、情绪化的问责思维,不被“场所+行业部门”的固定标签绑架,客观看待火灾背后的多元责任,聚焦责任链条上的每一个失守环节,精准问责、靶向整改。监管部门应厘清职责边界,既不推诿扯皮,也不越位包揽,行业主管部门与消防、住建、属地等部门协同发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各类场所经营主体更应清醒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底线,无论行业监管如何发力,自身的主体责任永远无法替代,必须主动排查隐患、落实管控措施,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

火灾是安全漏洞的“报警器”,而非单一部门的“问责书”。唯有打破“一场所对应一部门”的片面认知,厘清消防安全的多元责任,构建起“专业监管、行业指导、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完整体系,才能真正从源头防范火灾、化解风险,守护好每一个场所、每一个生命的安全。简单的标签化追责,解决不了复杂的安全问题,唯有系统治理、协同发力,才能让火灾不再重演,让安全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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